沈慶京關押191日「因病聲請停押」...北院裁定「3億元交保」、須配戴電子腳鐐!北檢:予以尊重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日前因病請假住院,昨(10日)開庭時透過律師聲請具保停押,法官開出如交保金額不能低於上次的1億元、須併人頭保證及電子監控3個「假設條件」。合議庭今(11日)裁定沈慶京出具1億元現金,以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出具2億元保證書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裁定指出,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1億元保證金,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為具保人提出2億元的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台北市大安區,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裁定要求沈慶京交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相關行為。
同時,法官要求沈慶京須配戴電子腳鐐及個案手機,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不過,如果沈慶京在配戴電子腳環住院期間,會有影響醫療行為之虞,「可於入院期間拆卸電子腳環,並於出院前完成配戴電子腳環裝置」。
而針對法院裁定沈慶京3億元交保,北檢回應,「沈姓被告因現罹疾病,經法官審酌專業醫療機構就醫建議,及考量看守所人力難以負荷戒護就醫,並參採本署檢察官之意見,除對沈姓被告施以電子科技設備監控外,並命沈姓被告禁止不當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對於法院准予保外就醫之裁定,本署予以尊重」。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留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