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常客田山盛國稱司法干預罷免 騎車衝入法務部大廳罰8000元
博愛特區「抗議常客」田山盛國不滿檢調政治辦案,日前騎機車直衝法務部一樓大廳大嗆「法務部長混蛋東西」,經轄區警方勸離後又轉往北檢飆罵辦案人員,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北地院裁定田山盛國處8000元罰鍰,可抗告。
台北地檢署4月14日偵辦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案送交罷免提議書涉有偽造情事,搜索「罷吳四騎士」國民黨青年軍劉思吟(罷免吳沛憶召集人)、滿志剛、賴苡任、陳冠安等4成員,以及罷免吳沛憶領銜人李孝亮、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等6人住居所。
田山盛國下午1時騎乘機車直駛法務部一樓大廳,轄區中正一分局介壽所警員立即前往勸離,但田山盛國大聲嗆「法務部長混蛋東西,濫用司法干預選舉罷免,不要臉」,隨後在員警勸導下騎車離去,但他卻轉往北檢二辦大門口繼續抗議,接著又跑來北檢一樓大門口。
下午1時50分許,調查局抵達北檢後,田山盛國在旁對著調查局人員大喊「調查局混蛋東西、調查局不要臉,一群狗。」
田山盛國辯稱,這屬於陳情抗議,但警方認為,陳情抗議應步行進入,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表達訴求,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法院裁處。
台北地院認為,田山盛國雖辯稱他是因為法務部濫權,相關檢察體系無端聲押搜索發動罷免案的年輕人,他才會到法務部陳情抗議,但田山盛國是騎機車自法務部大門進入大廳內表達訴求,抗議表達訴求地點是機關員工辦公、民眾洽公的出入口,足以妨害公共場所秩序。
北院認定,田山盛國行為逾越一般人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而致公共場所安寧秩序難以維持或回復,違反社維法規定,認定田山盛國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定處8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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