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胞弟要關了!助扯鈴教練當共諜 判囚3年10月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扯鈴教練魯紀賢涉嫌從2022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相關單位官兵,為中國發展組織、刺探軍情,郭書瑤胞弟郭伯廷則被發現將銀行帳戶提供給魯男,作為收受中共資金及報酬的戶頭,案經檢調偵辦,包括涉案魯男、郭男及軍士官等10人全遭起訴。北院今(30)日宣判,魯紀賢共同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郭伯廷幫助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起訴指出,魯紀賢為扯鈴教練出身,2020年間前往大陸地區洽尋扯鈴商演活動時,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透過中國籍人士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570餘萬元,並承租北市士林區某處房屋作為發展組織據點,先吸收已退役士官、兵林明慧、林姿穎、常德隆,以及退役下士李得勝、海巡下士馮世維。
檢調查出,魯紀賢會先自行給付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等方式,或以招待飲宴的手法,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並利誘協助收集、提供軍中文件,如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等資料,成功吸收 7 名軍士官兵或友人,另對11名軍士官兵吸收未遂。
至於郭書瑤弟弟郭伯廷及同案被告曾姿婷、趙亦偉等 3 人,被查出提供名下銀行帳戶,給魯紀賢收受報酬及中共資金,並協助魯在組織據點從事相關業務並領取報酬。
台北地檢署自2023年7月間發動大規模搜索,同年11月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起訴魯男等6人;郭伯廷等3人涉犯幫助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起訴;田女則涉犯《銀行法》非法辦理銀行匯兌業務罪嫌起訴。至於遭吸收的現役軍士官兵涉嫌洩密部分,另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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