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檢方讓他被指是偷拍狂 張靜反控檢方加重誹謗
知名律師張靜,日前因涉嫌在女友經營的按摩店偷拍顧客隱私畫面,遭台東地檢署搜索逮捕並聲押,雖然已被台東地院裁定無保釋回,但他不滿因檢方新聞稿,讓外界認為他是偷拍狂,今(24)日到台北地院遞狀,自訴控告東檢主任檢察官謝長夏等人涉嫌加重誹謗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律師張靜是因為替媒體人彭文正處理論文案誹謗官司而廣為人知,據了解,台東地檢署是在偵辦一起過失傷害案件時,發現張靜和黃姓女友共同經營的按摩店,涉嫌裝設隱藏式監視器,對來店按摩的顧客錄音及錄影,甚至有顧客裸露入鏡。東檢去年11月將本案依違反加重妨害秘密罪、意圖營利妨害秘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簽分「偵」字案偵辦。本月21日台東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張靜的事務所及黃姓女友所經營的按摩店,檢方還將張靜拘提到案,隔天以有串證和湮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張靜認為自己遭拘捕程序不合法,聲請提審,最後台東地院裁定張靜無保釋回,駁回檢方聲押。
台東律師公會今天公開聲援張靜,認為檢方在未確定律師為被告身分之前,恣意搜索律師事務所,甚至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拘提規定,至為不當,必須出面捍衛律師執業尊嚴。律師公會表示,姑且不論妨害秘密罪為3年以下輕罪,個資法第41條法定刑為5年以下,均為得易科罰金之罪,甚至是告訴乃論之罪,東檢無視律師執業尊嚴,恣意拘提搜索將使當事人對律師的辯護依賴權蕩然無存。
張靜今天是由幾位律師陪同到台北地院提起自訴,對象包括他涉及妨害秘密案的東檢承辦檢察官羅佾德,以及主任檢察官陳筱茜、謝長夏。他表示,東檢懷疑他在自己經營的按摩店內裝設監視器偷拍女客人,其實這名女客人先前與他女友有傷害案的糾紛,又自稱在店內遭偷拍,質疑檢方案源可疑。張靜表示店內監視器,全都是保全公司裝的,純為自保、防盜,絕對不是檢方所栽贓的偷拍。也不是所謂的針孔鏡頭,所錄得的影片也都在保全公司主機那邊,他根本拿不到。張靜質疑,承辦檢察官在拘捕過程中有重大瑕疵,後來主任檢察官受訪,又構陷他為一個偷拍的變態,嚴重毀損他的名譽,所以他才決定到北院自訴控告3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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