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最近被瘋狂檢舉,在非營業時間,未將攤車、攤架移除,占用道路,影響交通,遭經發局、警察局開單,大嘆生意難做。議員江肇國、陳雅惠勘查現場,希望市府協助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兼顧攤商與用路人權益。市府說,主要是攤販營業結束後,未移除攤車,占用道路,因此開出勸導單,限期改善。
忠孝路觀光夜市管委會主委曾再富指出,忠孝夜市共有180間合法攤位,經發局於8月23日及24日前往稽查,其中I02攤遭經發局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有4間被警察局各開罰1200元,另外一間黃金魯味被連續開單,最近的是9月15日,大嘆生意難做。管委會將持續督促勸導,非營業時間還路於民,以維周邊環境交通及行人安全。
為有效管理該攤集區營業秩序及充分給予攤販改善機會與時間,經發局將給3個月輔導期限,並協助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後續將進行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為求長遠,未來將協助輔導管委會尋找幾處適合空間,容納攤車與生財器具。(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