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高貴瓶裝水 3 成 5 是自來水混充」新聞影片,社群平台貼文則有「你們買來喝的瓶裝水,3 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等內容,但實際情況是該影片為 2014 年舊聞,且當時 3 成 5 的瓶裝水是自來水也並非不法,只是媒體報導時誇大、在標題使用「混充」一詞,新聞影片內容主要是提醒民眾分辨水源、看清標示。提醒民眾,如果傳言中有事實無關的情緒性字眼就要特別小心,應謹慎求證避免直接轉傳。
自來水當礦泉水賣的影片訊息?
原始謠傳版本:
#今天下午看到華視爆料:
咱們這個詐騙共和國的國民注意了!
你們買來喝的瓶裝水,3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一)並非 2024 年 7 月的新聞 而是 10 年前
網傳社群平台貼文於 2024 年 7 月 20 日發布,提到「今天下午看到華視爆料」,但根據影片中的電視台標誌、關鍵字搜尋,可以發現是該電視台於 2014 年 4 月 21 日所報導的「"高貴"瓶裝水! 3 成 5 是自來水混充」,片中敘述的內容符合網站所登載的新聞影片文字稿,網傳貼文挪用 10 年前的新聞,卻講成為目前發生的事,是誤導的不實訊息。
(二)自來水經過處理後是「合法」瓶裝水
傳言的社群貼文、新聞影片標題則為「高貴瓶裝水 3500 是自來水混充」。MyGoPen 查詢北市環保局新聞稿,官網搜尋查無資料,但根據當時轉載備份的其他網站,環保局的新聞標題為「市售瓶裝水抽查 臺北市環保局:三成五水源為自來水」,並無傳言影片的「混充」、其他媒體的「騙很大」等字眼,新聞稿的內容提到的重點包括:
(1)抽查市面販售共計 34 款瓶裝水,其中共有 12 款使用自來水為水源,水質與煮沸過後的自來水相差無幾,呼籲民眾於購買瓶裝水時,應優先注意瓶身所標示的水源資訊,針對需求及價格,認明包裝上詳細水源資訊,選擇所需產品購買。
(2)除了 12 件自來水水源的產品外,抽檢的其他產品包括 10 件使用「地面湧泉」,8 件使用「地下湧泉」,結果皆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盛裝衛生標準,並無不合格產品。
(3)環保局說明,有許多民眾認為瓶裝水水質較一般自來水好,故特意購買瓶裝水飲用,但環保局、自來水處都會檢驗自來水水質,瓶裝水遠不及自來水環保經濟。
由上述內容可知,環保局的原意是提醒民眾,包裝飲用水的合法水源除了地面水源、地下水源,也就是民眾認知的「礦泉水」以外,也包括自來水,自來水是合法的瓶裝水水源,而且瓶裝水不論是價格或是碳足跡都高於煮沸後自來水,環保局鼓勵民眾自備容器、自己煮沸自來水。
瓶裝水本來就不等於礦泉水 傳言偷換概念
傳言的新聞影片中街訪民眾、記者旁白也都提到「很多人覺得瓶裝水就是礦泉水」,片中採訪環保局官員,提醒民眾「不要只注意瓶身前面的形容詞,要注意瓶身背後的相關詳細資訊」,記者旁白也提到多款標榜純水的產品「轉到後面的包裝標示就可以發現水源是自來水」,可見該新聞報導主要是提醒民眾不要以為瓶裝水都是礦泉水,瓶裝水的水源有可能是自來水。
但該新聞報導的標題為「"高貴"瓶裝水! 3成5是自來水混充」,根據教育部辭典,「混充」一詞的釋意為「假冒、冒充」,新聞影片「混充」標題易使人誤解,以為是自來水假冒混充為礦泉水,並轉傳成社群平台貼文「詐騙共和國」的說法,傳言「偷換概念」、是易誤導的說法。
MyGoPen 查詢包裝飲用水的相關管理辦法,主要的規範包括:
(1)食藥署曾於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告:「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該公告的法律授權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10 款。
(2)上述公告的網頁下方提供舊公告的檔案,舊公告為 1998 年 10 月 21 日衛署食字號,該公告的法律依據為《飲用水條例》及《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告事項內容為:應於產品明顯處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水源別可分為地面水體、地下水體、自來水、其他,自來水水源應以取用自來水的地址為水源地點。
由上述資料可知,至少在 1998 年起,包裝飲用水就強制標示水源,而且不管是 1998 年當時的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或是 2013 年升級改制後的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都要求包裝飲用水明確標示「水源別」、「水源地點」,並且以公告、加強法律授權等方式加強相關的管理。
(三)傳言講「自來水」易誤導為未經處理的水龍頭水
影片中的新聞報導也提到「買瓶裝水,還不如在家自己煮沸自來水」、「環保又健康」,但社交平台貼文卻寫「瓶裝水 3 瓶中至少一瓶只是自來水」,易使人誤解為瓶裝水裝的是未經處理的自來水,但其實包括礦泉水、海洋水等其他水源也一樣都要依法經過處理達到飲用水標準,該新聞報導影片 1 分 14 秒處的產品標示特寫中,就有拍到水瓶標籤上寫明「本產品經由淨化處理 符合包裝飲用水標準」,傳言的貼文忽略新聞報導所提到的重點,傳言只強調自來水等片段資訊,整體資訊易使人錯誤理解。
(四)近期並無包裝飲用水「標示」違規
MyGoPen在網路上以「包裝飲用水」、「標示」」、搭配「抽檢」或「抽驗」等關鍵字搜尋,近期的抽檢資料包括:
(1)北市衛生局公布 2023 年市售包(盛)裝飲用水抽驗結果,針對水質檢驗及標示檢查共抽樣 25 件產品,其中 2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微生物不符規定。
(2)北市衛生局公布2022年抽驗結果,總計抽樣 25 件產品,包含 13 件包裝飲用水、8 件加水站及 4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其中 1 件餐廳盛裝飲用水不符微生物衛生標準的規定。此外,針對國內生產的 11 件包裝飲用水的外包裝標示查察,「水源別」當中有 6 件是地下水體、4 件為自來水、1 件為其他。
結論
總結而言,包裝飲用水是一個統稱,包括礦泉水、處理過的自來水、海洋生成水等等,都可以是包裝飲用水的「水源」,依法必須標示「水源別」、「水源地點」。
2014 年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售瓶裝水 3 成 5 水源是自來水,提醒民眾不要以為瓶裝水都是礦泉水、看清楚標示再買,而且以自來水當原料的瓶裝水,與煮沸的自來水水質幾乎沒有差異,煮沸的自來水更環保經濟。
由此可知,環保局原意是宣導自來水水質都有監測,鼓勵民眾自己煮沸成白開水,但當年媒體報導標題變成「混充」易使人誤解,而目前轉帖的傳言貼文又更添加「詐騙共和國」等情緒性字眼,傳言偷換概念、舊聞新貼,傳言為錯誤資訊。
資料來源:
食藥署 - 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
華視新聞 - "高貴"瓶裝水! 3成5是自來水混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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