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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立院三讀通過原住民委員改無給職 恐促使賴政府第二度提覆議

信傳媒

更新於 12月13日09:12 • 發布於 12月13日08:51 • 胡智凱
針對在野黨強推原住民委員無給職,原民會主委曾智勇揚言提出覆議或釋憲。(圖片來源/原民會提供)
針對在野黨強推原住民委員無給職,原民會主委曾智勇揚言提出覆議或釋憲。(圖片來源/原民會提供)

在野黨挾立法院人數優勢,今(13)日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所提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不只將原民會主委改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亦將原住民委員悉數改為無給職。

對此修法,原民會表達強烈不滿,痛陳修法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減少原民會7%員額,大幅減損原民會的服務量能,亦不當限制行政院長的人事決定權,因此將研議報請覆議或聲請釋憲,以維護原住民族的權利與發展。

強硬區分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原民會:已違背原住民族意願

原民會說明,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的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在野黨卻罔顧族人尚無共識,在該會主委任命上強迫複製殖民遺緒,以山地與平地原住民作為區分,強制輪流擔任原民會主委,此與原住民族主體性發展背道而馳,更違背憲法增修條文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

原民會強調,首長任用應以專業適任為唯一考量,強制輪流擔任,不利進用人才,更忽視主委為政治任用,沒有固定任期,山平原輪流擔任的時間必然不均,將毫無公平可言,尤其此次修法不當限制行政院長的人事決定權,牴觸憲法第53條及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所闡明的行政一體、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等原則,更是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的界線。

原住民委員遭改為無給職,原民會:大幅減損服務量能

針對立法院將16位聘用委員改為無給職,原民會強調,該修法等於減少原民會7%員額,不僅大幅減損原民會的服務量能,更是直接剝奪各族參與原住民族政策形成的主體權利,對原住民族權利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至於在野黨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增設原民會員額,原民會回應,該決議無法律效力,無法實質保障族人權益,此次修法對原住民族的傷害已無法避免。原民會也強調,捍衛原住民族的權利與發展是其責任所在,修法嚴重違反憲政原則與族人意願,原民會將評估依憲法規定程序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原住民族權利。

痛批自我閹割、自我矮化,各大原住民族串連反對修法

針對在野黨的修法,包括魯凱族民族議會、排灣族民族議會、泰雅族民族議會、卑南族民族議會、太魯閣族自治協會、邵族民族議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原社、台灣原住民族勞工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多個原住民族議會及團體都串連反對。

根據現行制度,每位原住民委員每月報酬11.7萬元,原住民團體指出,這些委員的職責包括依處務規程所明定的權責之外,還包括處理原住民族主委指派辦理的各項業務,包含案件審查、事務聯繫、出席會議及參與活動等工作,如今改為無給職,無異於減少員額及預算,將減損原民會服務量能。

原住民團體強調,對於原住民委員的遴選,各族有不同的遴選程序,這也是原住民族自治的展現,就算要改革,也應朝向健全化遴選機制的方向為之,而非取消原住民委員的工作酬薪。

原住民團體也疾呼,請勿再以「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的錯誤殖民分類作為區分原住民族的身分資格標準,因此對於自我閹割與矮化的修法,他們只好表達拒絕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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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 楊民興
    如果真的適才適任,用心做事,又怎麼會被人抓出來修理?原委會應自我檢討在先!
    12月14日02:28
  • 太江tichiang
    又來釋憲了,打不過選不過就叫爹,難不成沒民意的極少數大法官是太上皇?又是極權專制另一模式?!
    12月14日00:40
  • 小垂的爸
    黑熊可以給付綠官薪水啊..!自家的狗請自己養
    12月13日20:45
  • 安之
    原住民人口不超過五十萬人 用那麼多官員不符比例原則 頂多是白浪收買原住民的手段 如果每一族推一個總頭目 由每一族總頭目組成原民會 互推原住民委員會主任委員 如此一來原住民委員會就有民意基礎 而且可以照顧到每一組的權利 請白浪不要送小米酒山豬肉收買原住民
    12月13日23:02
  • 馬治民
    大法官又有事做了
    12月14日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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