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德國2023年3月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荷蘭眾議院則在今年11月通過一項動議,籲請荷蘭政府參照「德國模式」,研議與台灣簽署司法互助協定。外交部長林佳龍今天(26日)在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答詢時表示,已協助法務部建立與荷蘭方面的對接窗口,駐荷蘭代表處也持續與荷方溝通,林佳龍並認為此「模式」很值得推廣,可在歐洲其他民主法治國家進一步比照推動。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以及我國與吐瓦魯、聖露西亞兩個友邦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有立委關注我國與法國協商司法互助的進度,法務部次長黃世杰表示,法方在與我洽談的是移交受刑人相關協議,雙方從2018年開始溝通至今,還有一些關鍵問題仍待討論,不過,「因為現在法方比較積極」,所以法務部與外交部也會一起努力用最快速度積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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