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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北檢抗告成功!黃呂錦茹無保請回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4月24日07:48 • 發布於 2025年04月24日07:48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藍營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疑似偽造文書案,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但北院認為,不能因黃呂是市黨部主委,就推論她指示造假,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今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裁定指出,北院認定黃呂錦茹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偽造連署等罪的罪不足,而駁回檢方羈押聲請,但此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述,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所呈現黃呂錦茹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原裁定有可議之處,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

北檢偵查認定,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確實有抄錄名冊的情形,質疑是由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主導,複訊後依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18日凌晨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

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當庭釋放,尤以75歲的黃呂錦茹裁定結果較受矚目。

北院裁定指出,檢方的證據無法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不能因黃呂是主委,就推論她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且無證據顯示黃呂與姚富文、初文卿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官也認為提議人名冊雖有偽造,仍無法認定是曾繁川交付偽造的提議人名冊給姚、初2人。

至於初文卿、姚富文部分,法官認定2人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嫌疑重大,且供詞不一,又刪除LINE對話紀錄,有串證、滅證之虞,因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很多,如何分工尚待釐清,裁定將2人羈押禁見。

北檢收到北院裁定書後,經研究裁定內容,決定對黃呂錦茹獲無保請回的部份提出抗告,今天下午將抗告書狀送抵北院,北院已於傍晚送抵高院,完成抗告程序,高院立即組成合議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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