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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

TPBL》蔡宸綱、貝奇肢體衝突、霍爾曼間接造成盧冠軒骨折 有人被處分禁賽

TSNA

更新於 03月23日08:14 • 發布於 03月23日16:14 • 李宇政/綜合報導
攻城獅與夢想家今天發生肢體衝突。(TPBL提供)
攻城獅與夢想家今天發生肢體衝突。(TPBL提供)

TPBL深夜表示,針對今日攻城獅與夢想家一役,發生球員受傷之情事,聯盟深感遺憾。聯盟強調,籃球比賽應建立在公平競技與相互尊重的基礎上,任何違反運動精神、不符聯盟規範之行為,皆將受到處分。判罰公告如下。

判罰案號:25030001

判例1: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於例行賽G86對福爾摩沙夢想家賽事,第四節10:31對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貝奇的犯規動作,裁判宣判雙方犯規,並經IRS檢視後升級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罰依據規章:

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2.(2)

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4.

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5.

-懲處內容: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此犯規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處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罰款新臺幣二萬五千元整,記點2點。

而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先前已累計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行為計點2點,總和已達4點,加處以禁賽一場;且此一動作已達到奪權犯規,加罰禁賽一場。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共處以禁賽兩場,於例行賽G92及G95執行。

判例2: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貝奇,於例行賽G86對新竹御嵿攻城獅賽事,第四節10:31對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的犯規動作,裁判宣判雙方犯規,並經IRS檢視後升級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罰依據規章: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2.(1)

-懲處內容: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此犯規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處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貝奇罰款新臺幣一萬元整,並記點1點。

判例3: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霍爾曼,於例行賽G86對新竹御嵿攻城獅賽事,第四節7:28對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蔡宸綱的犯規動作,裁判宣判霍爾曼犯規,並經IRS檢視後升級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罰依據規章: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2.(3)及4.

-懲處內容: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此犯規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並造成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員盧冠軒嚴重受傷,處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霍爾曼罰款新臺幣五萬元整,並記點6點。依照聯盟規章,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計點累計6點,處以禁賽三場,於例行賽G89、G95、G100執行。

聯盟再次呼籲所有球員時刻自律,以專業態度維護比賽的公平性與競技精神,共同為球迷、隊友與整個籃球環境樹立良好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