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明確表示無調解意願 台灣大也將持續行政救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台灣大哥大(3045)針對超額頻寬繳還方式無共識,雙方經過幾次調解後,NCC昨日明確表示沒有調解意願,台灣大哥大今天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決議,並將繼續進行後續司法行政救濟程序,為股東與用戶爭取最大權益。
台灣大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以爭取合理網路整併時間。近期因為行政法院法官提出調解的建議,雙方也接受建議進行調解,但已經立刻不歡而散。台灣大提出九項方案要NCC盡快選一項,但NCC昨日表示,台灣大按期繳回超額頻寬不是做不到,補償方案並沒有合理且有效補償,看不出來有調解誠意,還要四位委員都出席調解,NCC委員會認為已無續行調解之必要,後續持續進入法律程序。
台灣大針對NCC提出的評論今天進行說明,首先表示申請展延繳回頻譜期限已積極壓縮到今年9月15日,卻仍遭NCC刻意扭曲誤解,台灣大只能表達遺憾。
另外,台灣大希望於9月15日前NCC暫時不對台灣大為不利處分(包括命改正處分、怠金、罰鍰…等),也被NCC批評。台灣大指出,8月19日提出第五次調解方案,並未列入怠金及罰鍰等不利處分,NCC已知悉台灣大最新調解方案的內容,並未列入怠金及罰鍰等不利處分。
有關台灣大「陳報法院,要求NCC四位委員於 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被NCC批評的最慘,台灣大則表示,因8月29日為第二次調解庭,距離預定的9月15日繳回期限僅剩半個月。台灣大哥大請求行政法院通知NCC委員會四位委員到場,以了解委員的意見,主要是希望促成調解成立。
台灣大也表示,因為整併台灣之星網路,有三個不同世代和七個不同頻率網路需要整合,整併複雜度高,整體工程浩大,若按照規定6月30日全區縮頻繳回頻譜,將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
NCC委員會昨日認為已無續行調解之必要,台灣大表示,NCC於6月26日開庭時稱有調解意願,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提出要台灣大提出補償方案,台灣大也照做但沒得到回應,現在才說不續行調解,只能說調解委員美意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