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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助im.B詐團主嫌藏名酒、脫產 前政院顧問認洗錢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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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8月01日04:19 • 發布於 08月01日04:19 • 潘千詩
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圖/TVBS資料畫面)
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圖/TVBS資料畫面)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 B」主嫌曾耀鋒等人涉嫌吸金逾90億元,檢方起訴曾耀鋒等31人,其中,在案發之初被披露,與曾耀鋒「關係匪淺」的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涉替曾耀鋒等人隱匿犯罪所得,因陳振坤認罪,台北地院今(1)日依洗錢罪判處1年、併科罰金150萬,緩刑4年,並支付公庫1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1萬2000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振坤在宜蘭從事代書、不動產投資及經營旅館等生意,從2019年起即認識曾耀鋒,在案件爆發前幫他購買、投資當地多筆不動產。

檢方查出,直到2023年4月10日,金隆公司募得之資金已無法按期發放利息,部分投資人沒有如期收到利息,而加入im.B平台自救會line群組;曾耀鋒等人為知悉自救會後續動作,也加入群組。

黃國昌公開藏在陳振坤旅館地下室的威士忌原酒。(圖/翻攝Facebook黃國昌)

檢方指控,曾耀鋒、張淑芬為免財產遭扣押,委請代書陳振坤協助隱匿犯罪所得,於5月3日將桃園市桃園區慈祥街房地所有權,假意移轉給金隆公司大帳房顏妙珍。陳振坤則提供兒子在宜蘭市慕夏精品旅館地下室、羅東鎮四維路的房屋,供曾耀鋒、張淑芬藏放噶瑪蘭威士忌酒754瓶與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等犯罪所得。

檢察官認定,陳振坤為共犯,依洗錢罪嫌起訴。北院審理時陳認罪,合議庭決採簡式判決,量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4年,緩刑條件是支付公庫1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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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Evan (エヴァン)
    不得緩刑才對吧?!還是政院顧問捏。
    08月01日04:30
  • sentpc
    有黨証没事的。
    08月01日04:28
  • Lai
    有關係就是沒關係,看看高宏安再看看這判例 懂得都懂
    08月01日08:27
  • 「涉嫌吸金逾90億元,檢方起訴曾耀鋒等31人,其中,在案發之初被披露,與曾耀鋒「關係匪淺」的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涉替曾耀鋒等人隱匿犯罪所得,因陳振坤認罪,台北地院今(1)日依洗錢罪判處1年、併科罰金150萬」 呵呵,人家高紅安判了快8年,民進黨的涉及90億才一年?
    08月01日06:40
  • 林文賓
    16年還是超級美化的數字!! 假釋後剩下幾年! 再來個外役監! 爽爆了!! 台灣罪犯天堂!! 台灣法律保障權貴! 台灣法律保護作奸犯科!!
    08月01日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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