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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作業風險多 桃園勞檢處:應規劃防墜措施並事前通報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0年12月07日14:46 •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近日中壢工業區發生勞工因從事廠房屋頂修繕而踏穿墜落致死意外,經桃園勞檢處統計,近2年製造業因廠房屋頂修繕作業而發生職業災害有7件,且已造成3人死亡。桃園勞檢處7日指出,呼籲屋頂作業風險多,事業單位除應確實事先規劃防墜安全措施,另作業前3日須至桃園勞檢處網頁之事業單位線上申報系統,確實登錄工程施行地點、日期、作業內容等資料,以利勞檢處事先掌握施工資訊,適時協助施工單位實施宣導、輔導或檢查,維護工作者安全。

勞檢處根據以往發生的職災案例表示,事業單位應特別就下列事項確實做好防範:1.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上述專人應接受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2.於斜度大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及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台。3.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4.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確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5.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6.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

桃園勞檢處呼籲屋頂作業 應規劃防墜措施並事前通報

勞檢處長李賢祥提醒,屋頂上的工作多屬臨時性作業,雇主須於平日對勞工加強實施工安全教育,使勞工瞭解屋頂作業潛在危害及傷害性,倘雇主未確實做好安全防護,除可以職業安全衛生法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整罰鍰,亦可依違反法令樣態予以停工。如果事業單位對於屋頂作業危害防範有相關問題,可以請勞檢處派員實施現場輔導,並可依事業單位規模及性質給予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補助,防止職業災害發生。如有意願接受輔導或防墜設施改善補助,可逕洽勞檢處,連絡電話:03-3323606分機399(製造業科)。

桃園勞檢處呼籲屋頂作業 應規劃防墜措施並事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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