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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教師節、光復節3天連假? 人事總處:需視三讀條文而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5月09日09:26 • 發布於 05月09日09:26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了將辦法提升位階至法律,另新增「4+1」天國定假日。(本報合成)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了將辦法提升位階至法律,另新增「4+1」天國定假日。(本報合成)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草案」,新增「4+1」天國定假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將會重新修定下半年度行事曆,納入新增的3天假,不過若遇到週六、週日有無補假,則還要再檢視三讀條文規定。

根據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案,包含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有7天連假起跳,最多可達到10天。

人總表示,草案三讀後經總統府公告立即實施,因此將會重新修定下半年度行事曆,納入今年下半年新增的孔子誕辰紀念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和行憲紀念日等3個放假日,擬在6、7月間與明年度行事曆一起公布。

不過,由於今年教師節適逢週日、光復節則是週六,是否會補假?人總說,還要看三讀條文對遇到例假日有無補假的明文規定。而全國放假日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人事總處則根據規定排定行政機關上班行事曆,詳細安排還需與教育部、經濟部、金管會及各行各界會商研討,才會做出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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