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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高中生遭拖暗巷隨機性侵 高雄洗車工一、二審無罪原因曝

TVBS

更新於 23小時前 • 發布於 23小時前 • 陳佳宜
高雄女高中生遭遇隨機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女高中生遭遇隨機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市前鎮區前年發生一起隨機性侵案,一名落單的女高中生獨自走在人行道上,遭到陌生男子故意騎機車將其撞倒,再摀住女學生的嘴拖到暗巷,用手指性侵得逞。女學生事後向父母哭訴,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7天後捕獲一名黃姓洗車工,但在審理過程中,原本坦承犯行的黃男卻突然翻供表示:「不認罪,家人都會被警方帶回」,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因此一、二審皆判處黃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情,2022年3月16日凌晨5點45分,女高中生遭到一名陌生男子騎車撞倒後,被拖至暗巷性侵得逞,直到有人車經過,該男才收手逃離。事後女學生哭著跑回家告知父母此事。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黃姓水電工嫌疑重大,當天出門時,黃男先是在機車後方刻意掛上安全帽擋住車牌;且在犯案後,還換掉全身衣物,並將擋住車牌的安全帽移開。

案發7天後警方將黃男逮捕,黃男到案後先是承認罪刑,並向警方供稱,表示被害女學生長得像他前女友,「不小心認錯了」,所以才起了犯案的動機。黃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但在高雄地院審理期間,黃男卻臨時改口翻供,堅稱自己沒有犯罪,並控訴警方在偵訊時曾表示:「不認罪家人都會被帶回」,並指出當時警方以引導式問話,他為了家人才會自白認罪。

法官也指出案件中的重重疑點,黃男的機車與監視器中的犯嫌機車雖外觀相同,但擋泥板與反光條卻是不一樣的;而黃男身高約180公分,與受害女學生的供述外觀不同,另外,在黃男住處扣得的手套上並未驗出女學生的DNA,不能排除犯嫌另有其人,因此一審判處黃男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指出警方並無恫嚇黃男等行為,只有周旋勸說,僅希望犯案者出面承擔。檢方指出,當日犯嫌走路為腳跟著地,與黃男回家時走路身形十分相仿,認為少女當時指認犯嫌身高為180公分,應是遭人行道與馬路之間的12公分落差誤導,另外,該名犯嫌騎乘的機車與黃男機車有多處特徵相同,雙方的右把手下方皆掛有紅色平安符。且黃男犯案返家後還使用膠帶與剪刀更改機車樣貌,還向家人聲稱機車不見了,有多處疑點皆可指認黃男就是嫌犯。

二審法官認為,監視器中的車牌也模糊難辯,僅確定車牌尾數相同,無法確認黃男與嫌犯就是同一輛車,法官認為檢察官所提證據不足,無法確切指認黃男就是嫌犯,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駁回上訴,一、二審黃男皆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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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12

  • 胡至真
    犯罪天堂
    22小時前
  • 何風
    看起來是證據不足沒錯,警方也引導辦案,感覺是寫故事式的辦案,檢察官素質有點低落
    22小時前
  • 陳泓仁
    感覺有高人指點…
    21小時前
  • Sean Lin
    一、二審的不同法官都判無罪的話,表示檢方的證據真的不足
    22小時前
  • Yenling(Luna.Luca雙寶💕
    要抓對人,不要隨便抓人認罪…
    2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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