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高中生輕生亡!校方栽贓吸毒、偷竊 同教育局被監院糾正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2023年台中市豐原高中生疑遭霸凌輕生案,監察院於今天公布調查報告,也曝光校方及教育局的離譜處置方式。該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長期對學生A生霸凌,甚至多次以偷竊、吸毒等罪名栽贓,並對其施加懲處;校方竟由該被檢舉教師自行調查,台中教育局也同意該調查,教育局更未確實按陳情人所提供資訊,督同該校依法落實相關程序,難辭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通過糾正豐原高中、台中市教育局。
教育局對此回應,市府深感痛心併全面檢討,事發時為釐清案情與事實真相,除立即將相關人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也由教育局督導學校依相關規定啟動程序,再依調查結果召開相關會議針對疏失人員究責處分;校長予以記大過一次並解除校長職務,前學務主任停聘2年,前主任教官撤職處分。
監察院指出,豐原高中A生不僅被該校學務主任、教官當成罪犯栽贓偷錢、吸毒,多次搜查書包、記過逼休學,甚至主任教官對其他同學說「該生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你不要跟他在一起」。A生在2023年2月選擇在家輕生,事發後,豐原高中試圖息事寧人,將學生自殺歸咎於個人及家庭因素,更稱學生是意外離世。A生朋友們在臉書粉專「靠北豐中」發聲,兩天之內出現30多篇貼文,曝光他憤怒燒毀休學申請書的社群發文、在走廊與校安人員爭吵的影片等被霸凌事證。
報告中指出,豐原高中未依規定於5日內就A生遭不當管教情事召開校事會議,且查處陳情事件方式,違反行政程序法,以及一再以懲處方式來處理A生的行為,明顯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台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亦屬有責;以及該校未於接獲B生疑似遭受性騷擾、霸凌訊息時,即進行通報、調查,台中教育局亦未確實按陳情人所提供資訊,督同該校依法落實相關程序,難辭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
豐原高中在A生2月18日被發現在家輕生身亡,遲至一個月後才召開調查小組,直到A生父親選擇召開記者會將整件事公諸於世;2天後,台中市教育局才將校長羅瑞宏、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教官等7人調離現職。
監察院指出,台中教育局於2023年2月21日派陳督學等人赴該校督導,惟過程中均未督導該校應儘速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且對該校校長反映,是否可由教育局啟動教師專業審查會議調查一節,未能即時具體回應及協助,甚於2023年3月1日向該校校長提出暫緩召開校事會議之意見,雖於次日旋即更改,仍見該局輕忽相關規定及督導不力之咎,均有違失。
調查報告另指出,豐原高中A生於短期間內遭頻繁懲處,並於輕生前在校園內二度灑白包,反映A生身心狀況已出現嚴重警訊,A生於豐原高中1年半期間,共有1次大過、4次小過、18次警告懲處,經調查小組調查認定該1次大過有瑕疵,且應撤銷3次小過及13次警告,監委表示,足見豐原高中對於學生懲處之正當程序存有嚴重瑕疵且未符比例原則,核有失當;更凸顯A生對同學抱怨被師長針對等情確有其事,亦經台中教育局調查認定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霸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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