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官李振育自菲遣返涉貪 桃園地院裁定羈押(圖)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陸軍六軍團前軍官李振育接受偵 訊時,自陳當年出境目的是因為不敢面對貪污,且在 台已無居所及親屬等語,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 虞,應自26日起羈押2個月,如不服裁定,可於10日 內提起抗告。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攝 1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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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表示,陸軍六軍團前軍官李振育接受偵 訊時,自陳當年出境目的是因為不敢面對貪污,且在 台已無居所及親屬等語,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 虞,應自26日起羈押2個月,如不服裁定,可於10日 內提起抗告。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攝 1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