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紅景天吸金主嫌恐嚇5千萬 新北院裁押寶和會5嫌
「館長」陳之漢今年8月遭槍擊,檢警查出竹聯幫和堂寶和會涉案外,還查出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指示秦俞軒、柯仲逵、許祐銓及劉函浩等人,去年五月綁架拘禁「紅景天吸金詐欺案」遭通緝主嫌謝忠奇,要求贖金5千萬元,謝找友人籌980萬元及300萬元支票交付才獲釋。全案起訴移審新北地院,法院認為施男等5人供詞避重就輕,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裁定5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偵辦館長槍擊案,查出寶和會因得知謝忠奇為銀行法通緝要犯且身懷鉅款,若擄人勒贖,謝亦不敢張揚報警,由施俊吉、劉函浩、許祐銓夥同被告柯仲逵、秦俞軒於108年7月17日凌晨,由施指揮許、劉、柯及秦男等四人,各持電擊棒、眼罩、手銬腳鐐及辣椒水等工具,前往謝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租屋處,強行押人至新北市深坑區一處洗車廠地下室關押,並由柯等4人負責輪流看守,期間因避免警察查緝,還將謝轉往新北市汐止區富信飯店關押至去年8月30日止,謝在無力抗拒下,依施俊吉及劉函浩等人指示,先行簽立面額各為500萬元本票共10張,票面金額合計5000萬元,謝再找友人籌措現金980萬元及支票3張共300萬元交付後才放釋。
被告秦俞軒、柯仲逵、許祐銓3人今經新北地院訊問後,坦承私行拘禁被害人謝忠奇,但均否認擄人勒贖,且柯仲逵、許祐銓在歷次供陳更是前後不一,供詞均避重就輕,法官認為3人均有畏罪逃亡、勾串證人、共犯之高度誘因,認有羈押之必要,今裁定3人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同案被告劉丞浩經新北地院訊問後,坦承私行拘禁被害人謝忠奇和獨自持槍槍傷陳之漢,但仍矢口否認參與擄人勒贖及殺人未遂,且槍擊案發前、後的聯繫情形,及案發後的金錢往來,認為劉丞浩有勾串共犯之虞,今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施俊吉對涉嫌指揮劉男等4人綁架拘禁勒贖謝忠奇和槍擊館長案,則否認全部犯行,檢警查出施於館長槍擊案前後,曾與槍手劉丞浩有密切聯繫,還提供逃亡方式,認為施正是主謀及指揮者,今天同樣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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