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朱姓男子在PTT論壇PO文稱「滑臉書好像看到東吳大學學生確診」,遭調查局航調處依散布不實訊息罪嫌移送;檢方同步函詢疾管署、東吳大學,都確認該校確實有學生確診,且之後媒體也有報導,認為朱男主觀並無散布謠言犯意,偵結予以他不起訴。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查,朱男(22歲)明知散布關於新冠肺炎傳染途徑不實訊息,極可能造成民眾恐慌,今年5月13日晚上10點多竟用手機登入PTT論壇,公開發表「剛滑臉書好像看到東吳大學學生確診、目前被隔離宿舍中」等貼文。
航調處高雄站因此認為,朱男的言論足生損害多數民眾接受新冠肺炎疫情訊息的正確性,依散布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嫌移送他。
檢方指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罪,是以行為人向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布、傳播「捏造或虛構事實」。
而朱男在檢方訊時,坦承有在PTT貼文,但堅決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在臉書看到學生社團的訊息,好像有東吳大學的學生確診,他再和該校學生確認,對方也說好像真的有這件事,當時自己在醫院開刀擔心被傳染,所以才發文詢問,自己沒有惡意。
檢方查,東吳學生確診校方已在5月15日大消毒,當時已有媒體新聞報導,檢察官再函詢疾管署、東吳大學,2單位也都函覆確實有東吳學生確診,相關接觸者也安排住獨立套房。
檢方認為,可見朱男所言並非全然虛構,況且他用語也是出於善意提醒,並以「好像」等疑問方式呈現,無非是希望知情者出面澄清、確認,難認他主觀上有散布謠言犯意予以不起訴。
留言 3
彭武會
告他的人應該是誣告罪吧?發假消息是有罪亂告人也是有罪才合理!
2021年08月17日07:36
吳建億
航調處高雄站,不用被檢討嗎? 擾民單位,未求證就移送…
2021年08月17日06:46
Tony 小魚
綠色恐怖
2021年08月17日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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