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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趙駿亞被訴妨害公務 賠15萬與警察和解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22日06:42 • 發布於 2020年06月22日04:54

演員趙駿亞不滿警察因交通管制攔下他的車子,動手將員警賴順漢推倒在地,被控妨害公務;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趙付15萬元和解金並向賴道歉,賴同意給趙自新機會,蒞庭檢察官認為,如趙可判緩刑,應再上幾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候核辦。

趙駿亞開庭時向賴順漢致歉,稱「當下很衝動,對您及公權力的傷害深感抱歉」,請律師遞上準備好的15萬元現金給賴;趙說,他已和員警和解,對影響員警值勤感到抱歉,因自己衝動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也覺得不好意思。

今年1月10日晚間,趙駿亞開車行經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其時,因總統蔡英文在凱道舉辦「選前之夜」造勢活動,現場有員警進行相關交通管制,賴攔下趙的車子不給通行。

檢察官指控,趙駿亞因不滿賴員沒有提早指示他轉彎、改道,下車與賴理論,雙方爆發衝突,趙駿亞動手將賴順漢推倒在地,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罪移送法辦,檢方偵訊後,諭令趙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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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駿亞被控妨害公務賠15萬元與警察和解。記者王聖藜/攝影
趙駿亞被控妨害公務賠15萬元與警察和解。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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