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屏縣麟洛鄉前鄉長蔡志和涉貪判8年 逃亡1年多投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22日01:56 • 發布於 2022年03月21日13:45

屏東縣麟洛鄉前鄉長蔡志和,擔任鄉長期間利用職務收受承包工程廠商賄賂,法院判貪汙罪處8年有期徒刑,去年蔡志和在發監執行前潛逃,上周蔡志和到屏東地檢署報到後,檢方發監服刑。

檢方表示,2021年3月19日對蔡志和發布通緝,蔡在今年3月15日下午2點多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後,已發監服刑。

判決指出,蔡志和擔任麟洛鄉公所秘書與鄉長任內,在2013年底到2016年9月間,涉及道路類工程採購案件,收受承包商得標工程款5%至15%賄款,合計金額高達400萬元,貪汙案判刑8年定讞。

除此件貪汙弊案,蔡志和擔任鄉公所秘書,辦理鄉內綠化育苗計畫,向南投縣政府領取800棵樹木,事後被發現轉贈給蔡姓等民眾,檢方認定涉貪,二審判刑8年,這起樹苗案,在蔡志和潛逃後逆轉,最高法院法官認為,蔡為累積政治資源,將綠化苗木贈送鄉民,認定他貪汙尚嫌速斷。高雄高分院重審後採認一審法官見解,判決蔡無罪。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