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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柯文哲閃到腰!能否奔喪參加柯爸告別式? 北所曝最後申請期限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3日04:58 • 發布於 03月03日04:58
柯文哲解除禁見,陳佩琪、柯美蘭2日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會見。
柯文哲解除禁見,陳佩琪、柯美蘭2日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會見。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收押至今,「柯爸」柯承發日前病逝,預計3月10日舉辦告別式,柯文哲上周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北院准許至告別式當日。台北看守所今(3日)指出,根據規定,柯文哲須於喪葬日前2天,也就是3月8日前提出申請;此外,柯文哲的妹妹柯美蘭昨探視時,發現柯在看守所內不慎閃到腰,上午陳佩琪辦理會客,特別帶著痠痛貼布現身,但北所強調,收容人羈押期間若感到身體不適,所方會協助安排門診看診,貼布無法送到柯文哲手中。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表示,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返家探視應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二日(包含假日),提出申請,柯承發告別式為3月10日(周一),柯文哲最後申請期限為3月8日,在此之前提出申請才有機會在告別式當天奔喪,雖然8日是假日,所方仍會正常受理。對於外界質疑柯文哲有特權,北所解釋,考量柯姓被告最近親屬喪亡(須與家屬討論治喪)及仍屬禁見被告身分,基於台北地方法院2月27日函文及管理必要,依羈押法第61條第3項規定,讓他在適當處所辦理接見,柯是禁見被告、例外准許個案接見,不宜在一般家屬與收容人接見室會見,因此安排柯與家屬在所內的律師接見室會見,利用沒人使用的空檔,讓柯文哲會見獲准解禁的家屬。

柯文哲日前透過律師聲請解除禁見、通信,北院裁定,身為長子的柯文哲解除禁見的對象,包括母親何瑞英、妻子陳佩琪、胞妹柯美蘭、胞弟柯宇謙等4名至親,時間自2月27日至3月10日柯父告別式為止;昨天陳佩琪與柯妹柯美蘭進入北所首度與柯文哲會客,北所基於柯文哲遭逢親屬、家屬喪亡,彈性延長其接見時間達法定上限的30分鐘,以兼顧人倫關懷。今天陳佩琪單獨會客,時間同樣也是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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