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許沛汶報導
為求方便,不少民眾習慣把車子停在自家騎樓,因此經常被檢舉達人拍照檢舉。一名男網友今(7日)在臉書抱怨,他和鄰居們都習慣在合法建地的自家騎樓停車,至今已有30多年了,近日卻頻遭一名檢舉達人報警檢舉,「每天照3餐檢舉,上個月檢舉次數還超過1300次以上」,令附近居民相當困擾,原PO對此也無奈發問「請問有人有遇到過這種情形嗎?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不少網友看完都傻眼了。
一名男網友稍早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自家的透天厝+騎樓都屬於合法建地,他和整條路的居民也都習慣在自家騎樓停車,至今已長達30年都相安無事。沒想到,近日突然出現一名檢舉達人,凡是被他看到誰的車子停在騎樓,都會被檢舉,「整區的人真的傻眼了,每天照3餐檢舉,生活突然改變了,上個月還被檢舉超過1300次」,讓他直言「很擾民」。
原PO指出「警官每天來巡也很無奈」,因為只要有收到報案,員警就必須到場驅趕、開單,如今天天照3餐+宵夜的次數,讓整條路的居民都相當困擾。他強調,每位居民都有繳稅,卻在自己建地內受罰,也無法請人變更建照成非騎樓,「怎麼自己家門口不能停車…真的不懂」。
原PO提到,因為法律沒有修法,里長、員警都無法協助處理,只能讓檢舉達人瘋狂檢舉,「天天都看到一堆人在移車,一直收罰單,然後滿足這位仁兄的變態的慾望,請問有人有遇到過這種情形嗎?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網友們看完貼文後,留言撻伐的對象不是該位檢舉達人,而是當地已違規多年卻不自知的居民,「你們已經賺了30多年的停車費了吧?」、「30幾年了,行人還是只能走在大馬路上,我才同情他們」、「停30年就以為合理了」、「你不違規誰能檢舉你!」、「誰叫你違規」、「違法就違法,不是以前沒人檢舉 就變合法,神邏輯嗎?」、「台灣我住了7、80年,也沒一樣東西是我的」、「合法檢舉不法停車,沒毛病啊」。
另外,也有熱心網友提供改善方法給原PO,「可以去改停合法停車格,自家用地去申請變更使用跟建照,改建一樓跟地下室就能合法停車」、「花5萬申請建物變更,一樓變更為車庫,車停到一樓裡面,就ok了啊」、「騎樓產權私有,但使用權公有,不得阻礙通行,所以本來就該注意這件事情」。
事實上,騎樓被歸類在人行道,具有供公眾通行的性質,儘管住戶擁有產權,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騎樓、人行道係供行人通行使用。除了依第90-3條道路主管機關所設置「必要標線範圍內之外的人行道」外,都屬禁止停車處所,民眾可依法舉發。此外,大法官也曾釋憲,指出騎樓的用意在於方便大眾通行,「在利用空間時,原則上不得有礙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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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93
子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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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自家門口就可以停車?
騎樓是給人走的好嗎!
2022年11月08日16:36
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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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不但不能停車,還不能有障礙物
2022年11月08日16:37
Yu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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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本來就不能停車
2022年11月08日16:29
鄭先生
已經讓你爽停30年了
該守法了吧⋯⋯
2022年11月08日16:35
R狼♪
都2022年了,騎樓的公共使用權還有人不知道🤷?
2022年11月08日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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