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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雲縣虎尾的第二處路口科技設備 七月十五日正式執法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6月30日18:23 • 發布於 2022年06月30日18:23
雲縣建置在虎尾的第二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七月十五日正式執法。(記者陳正芬翻攝)
雲縣建置在虎尾的第二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七月十五日正式執法。(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局為確保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於縣道一五八虎尾鎮文科路與廉使路口,建置縣內第二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於七月十五日正式執法,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荷包失血。

縣警局交通隊長曾智揚指出,選定本縣一一0年度十大易肇事路段「縣道一五八虎尾鎮文科路與廉使路口」,向交通部爭取二百八十萬元經費,建置「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透過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來執行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行為。

曾智揚說,虎尾文科路速限為六十公里,除超速十公里內不舉發外,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會自動拍照取締;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三公尺內(一個車道寬),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

曾智揚說,系統經測試已於六月廿四日驗收完成,六月廿七日已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金額都是新臺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違規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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