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何姓女記者在辦公桌性交,分手後又騷擾對方,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丁今委由妻子蔣婕妤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認為何女拍攝兩人裸體床照、睡覺照提供給周刊,涉及性騷擾求償1元。
蔣婕妤受訪指出,丁允恭委由她向何女提出告訴,理由是監院認為丁在臉書PO出與女記者在餐廳衣著完整的合照,屬於環境性騷擾,那何女散播偷拍丁的私密裸體床照,「難道不是十倍的性騷擾」?
她說,丁對於在不對的地方、做了不對的事情,也第一時間向社會道歉,並辭去發言人職務,但當年隱忍何女汙衊、冠上莫須有的罪名,卻換來比更多貪官汙吏更重的罪刑,難道丁的私生活恩怨,有比貪官汙吏來得嚴重嗎?
蔣婕妤認為懲戒法院一審已經認定照片沒有性意味,並不構成性騷擾,但監察委員紀惠容認為照片涉及環境性騷擾,仍持續上訴追殺,丁完全已經退出政壇,這2年來她和丁身心俱疲,不得安寧。
她說,何女張貼與丁在私密場合的裸照、丁睡覺的照片,若依紀惠容的標準,何女也涉及性騷擾,提告求償1元,他們要討一個公道,法院對性騷擾應該有一致的標準,而非碰到濫用權勢的監委就轉彎。
蔣婕妤表示,丁允恭目前在私人公司上班,今天無法親自前來提告,先前她們隱忍不實的指控,未來若再有抹黑一律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