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政院核定自治條例桃市府竟不公告 舒翠玲要求啟動圖利調查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6月20日10:47 • 發布於 06月20日10:47
桃園市議會2019年通過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市府並未公告,市議員舒翠玲要求調查是否有瀆職、圖利。(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臨時會今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進行2、3讀;市議員舒翠玲卻發現,該條例早已由行政院核定,市府並未公告,此次修正是2016年的原始本版本,已涉及瀆職、圖利,希望先釐清為何未公告,提議將該草案退回,最後議長、主席邱奕勝裁示9月臨時會再討論本案,大會無異議通過。

法務局長賴彌鼎說明,依地制法,行政院核定的自治條例,地方政府應於30天內發布,若未發布可由議會或上級機關代為發布;至於本案雖經行政院核定,但行政院討論過程認為罰款不符合比例原則,另有違反個資法之嫌,要求市府檢討,故市府檢討後並未公告,至於2019年修法版本未公布,並未完備生效程序,市府修正原本條例並無違法疑慮。

舒翠玲指出,桃園市議會2019年12月20日3讀通過「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也於2020年1月18日核定,但市府未依法公布已違反憲法三權分立機制,且修正條文強化對違法業者的規範與罰則,沒有公告實施可能涉及瀆職、圖利,市府政風處應啟動調查,並將案子送到監察院。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中央函文明確指出條文有適法性疑慮,為避免法規上路後產生爭議,經商議後決定不予發布,將主動與議會重新檢討2019年議會通過版本,共商最完善的修正方向。

議員許家睿表示,原則上行政院核定自治條例,市府就應該公布,建議議會可以就是否議會直接公布進行表決,此外,本案牽涉到跨屆問題,也可以一併討論。

桃園市議會2019年通過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市府並未公告,市議員舒翠玲要求調查是否有瀆職、圖利。(記者謝武雄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門站乘客奔逃釀1傷 北捷回應:旅客碰撞引發爭執

台視
02

閃辭消防局長!李明峯涉貪300萬元 與女友人遭收押理由曝光

太報
03

人死了才翻盤!新竹男2婚妻為遺產驗DNA…揭「超綠真相」婚生子非親生

三立新聞網
04

家人是北捷隨機殺人犯!哥哥「手寫信」隻字未提弟弟…署名讓17萬人看哭

三立新聞網
05

陳幸妤「私下真面目」牙醫學弟說了!超反差特質曝光

民視新聞網
06

中山誠品南西驚見「恐嚇紙條」! 英文寫下:將殺害更多人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