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了!台南情侶檔「假冒律師」濫訴誣告詐欺169案 男判14年、女判6.5年
台南情侶陳宥任、陳泓妤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者,竟假冒律師及偽造證據向全台22 處地檢署、法院提告詐財,害被害人飽受困擾,嚴重浪費司法資源。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共涉169案,被害人378人,依誣告、偽造文書、詐欺、違反律師法等罪,13日對陳男判刑14年,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陳女判刑6年6個月,另一詐欺案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等2人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等,無視法律規定,竟然偽造債權契約,濫行反覆聲請支付命令,對法院施用詐術,企圖使對方不察,即可以極低的代價,獲得高額支付命令執行的財產上利益,且相對人縱使想要救濟,也將耗費極大成本及訴訟資源。
這對陳姓情侶到處冒名申告與誣告,多達22個地檢署、法院,台灣高等檢察署協調各地檢署調查、協助訊問轄區遭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因他們2人住在台南,高檢署就委由台南地檢署統籌負責偵辦。南檢於去年7月間搜查查扣相關證據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獲准。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為藉由司法程序牟利,竟單獨或與陳女共同以杜撰之事實及偽造契約、收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故意簽發與不實本票,以偽造自己被侵害之證據,持以提出刑事告訴、民事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等,再於訴訟程序中,冒用對方名義提出陳報狀以自認其主張,兩人還串連作偽證,企圖欺惘承辦的司法人員,濫用司法訴訟以行牟利或欺凌他人之實,更妨害刑事偵查或司法審判正確性。
另一方面,陳男於短時間內偽造出169件虛假案件繫屬各地法院或地檢署,且大部分被害人係遭受多次濫訴侵害,致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不乏因此影響工作、波及家人、名譽受損者,或心生抑鬱萌生死意者,或委任律師面對濫訴,所費不貲者,本案被害人所遭受侵害程度甚鉅,對2名被告均予以嚴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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