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女慘遭剝皮 血汗價碼曝光
高雄市警方偵破一起以LINE為媒介的色情組織性交易案,由綽號「胖哥」的男子主導經營,長期安排多名女子於高雄各大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並藉由傲人身材為宣傳招攬客人,判決出爐。
根據判決書,警方去年10月掌握線報後展開長期蒐證,最終查獲6名從事性交易女子與3名馬伕,揭露該應召站具備嚴謹排班與明確分工,形同企業化經營。「胖哥」透過LINE與客人聯繫安排交易,價格介於5000至1萬元。交易地點多安排於汽車旅館,並由馬伕負責以計程車接送女子。警方於查緝當日發現,協助接送的林姓司機每趟僅收取200元,但實為集團運作關鍵成員。
「胖哥」透過LINE與客人聯繫安排交易,價格介於5000至1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警方去年10月17日在高雄市熱河街某汽車旅館外埋伏,發現一名女子搭乘計程車進入旅館後,立即持搜索票進行查緝,當場查獲2名女子與現場跡證,隨後又在附近加油站查獲林姓司機與另2名馬伕,車內另有4名女子等待後續安排。
調查發現,該應召站以群組管理每日出勤,女子須回報上下班時段,內容如「早安,今天天氣很好,趕快出來搶錢了!報班、上班時間與下班時間,好讓作業可以順暢,謝謝麻煩配合」,另有女子回覆,「我今天報3點上班,1點下班」、「午安,我3點到1點不尾工」等訊息,制度化程度高,堪比一般企業。
該應召站以群組管理每日出勤,女子須回報上下班時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全案經警方帶回偵訊,6名女子坦承曾與不特定對象性交易,遭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名馬伕則依《刑法》妨害風化罪移送。林姓計程車司機辯稱不認識女子、不知情其交易內容,僅收車資,但法院不採信其說詞,根據手機紀錄與警方報告,認定其明知卻仍協助接送,構成圖利媒介性交行為。
法官最終依《刑法》第231條,判林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提醒民眾切勿因圖小利而涉入非法交易鏈,違法事實一旦成案,將面臨刑責風險。
法官最終依《刑法》第231條,判林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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