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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司機「制止乘客飲食」竟遭客訴!國光客運調錄音紀錄一聽:不懲處,反要表揚他

太報

更新於 2020年12月28日08:19 • 發布於 2020年12月28日08:19

新冠肺炎(COVID-19)持續在全球蔓延,民眾出入公共場合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須全程配戴口罩。然而國光客運有一位司機,近日因制止乘客飲食遭投訴。

客運駕駛提醒戴口罩遭客訴。(圖片來源/國光趣旅行臉書)

司機制止乘客飲食遭投訴

國光客運表示近日收到投訴,1802線基隆三重班車阮姓駕駛,廣播提醒民眾在車上須全程配戴口罩,盡量不要飲食,遭民眾質疑管過頭;而基隆站同時也收到一投訴,民眾不滿隔壁座乘客在車上吃早餐,駕駛員卻沒制止。

國光客運收到投訴後調閱錄音紀錄,認為阮姓駕駛語氣委婉,態度也沒有不佳,司機行為皆遵照主管機關指示辦理,故決定不但不懲處他,還要敘獎表揚他。

國光客運提醒民眾,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交通部規定,進入車站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客運車上在維持社交距離時開放飲食,社交距離認定除保持室內1.5公尺外,如鄰座無旅客或周遭旅客有配戴口罩皆在容許範圍。

八大類場域務必佩戴口罩

事實上,我國於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強制要求民眾於八大類高感染風險場域活動時,務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八大類場域包含「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等,由於這些場域具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因此強制要求民眾於這些場域活動時應佩戴口罩,以防範新冠肺炎及其他經由飛沫、空氣傳播的疾病傳播的風險。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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