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高教工會提出應合理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公私立不脫鉤,以及續聘保障等訴求,教育部人事處今(20日)晚回應表示,針對這次軍公教待遇調整後,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之支給數額,教育部正進行評估檢討,合理調整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
公立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日間部教授約925 元、副教授795 元、助理教授735 元及講師670元,而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部分,則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教育部要求不得低於103年8月1日施行時之數額。
教育部為了鼓勵學校視財務狀況調增鐘點費,自105年度起,只要私校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至公校基準,就納入獎補助款核配參據,額外核給獎勵經費。不過效果有限,高教工會因此抨擊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凍漲28年。
人事處回應表示,教育部將持續瞭解學校財務運作、相關收支情形,積極與私立各大專溝通,在兼顧學校財務面穩定發展之基礎上,評估調整獎補助之相關規定,以增加私校比照公校的意願,並評估相關可行性方案,適度改善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授課待遇。
針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續聘保障,人事處表示,兼任教師是為因應特殊專業性、產業實務經驗或實際教學需要所聘任,需視課程發展調整、學生學習需求與修課人數等因素而定,聘期起訖日期係配合學期制或學年制為之。
而為保障兼任教師權益,於109年6月28日配合教師法修正規定,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至第13條,明定終止聘約及停止聘約之要件、程序等,人事處表示,兼任教師倘涉有終止及停止聘約之事由,學校應依該辦法所定執行程序及處理流程辦理,以保障受聘任兼任教師之工作權益。
教育部表示,對於兼任教師權益保障向極重視並有具體措施,未來亦將適時通盤審慎研議,在兼顧學生受教品質及教師工作權益原則上,持續提升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