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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放寬中藥販售資格惹議 藥師怒嗆:將上街頭抗議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4月09日08:57 • 發布於 2025年04月09日08:30 • 游騰傑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守護用藥安全不能退讓。藥師公會全聯會提供

由於目前尚無中藥師國家考照制度,再加上傳統中藥產業逐漸式微,衛生福利部於上月公告,使得非藥事人員亦可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今(9)日發布新聞稿,表達深切遺憾與抗議,並宣布將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呼籲政府正視藥師專業,守住國人用藥最後一道防線。

對此,衛福部中醫藥司長蘇奕彰回應,不會去侵犯到藥師的調劑權,未來將持續的跟各界溝通,並認為這是種分工合作,整個國家社會民眾的生活更便利品質更好,民眾烹調食物需要使用藥膳煮東西,也需要用中藥調味,「沒有什麼爭議」,若藥界真的很在意,就尊重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

藥師公會全聯會指出,近年民眾對健康與用藥安全日益重視,無論是中藥或西藥,皆期盼所使用的藥品具備安全性與品質保證。然衛福部於3月18日發布之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令,卻允許未具專業藥事背景者經營中藥販售業務,該會認為此舉違法曲解《藥事法》原意,對全民用藥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並表達強烈抗議。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自公告出爐後,雙方儘管進行多場協商,但衛福部堅持該解釋並無違法,導致協商破局,因此決定號召全國藥師以實際行動呼籲政府重視藥師專業、守住國人用藥最後一道防線。

回顧背景,傳統中藥產業面臨法令未完備、缺乏國家考照制度的雙重壓力。自108年起,衛福部中醫藥司曾公告解釋令,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已從事中藥販售業務者繼續營業。今年3月18日再次公告新解釋,「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即起生效。

其中「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包括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且修畢中藥核心課程的畢業生,專任中藥販賣相關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檢具前述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申請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繼續經營藥事法第103條第3項的中藥販賣業務。

然而,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為,依現行《藥師法》與《藥事法》,無論中藥或西藥皆屬藥師專業執業範疇。此次行政解釋不僅違背法條本意與立法初衷,也嚴重損及經過專業訓練並通過國家考試的藥師權益。

此外,針對中藥產業是否式微的觀點,藥師公會全聯會以政府統計數據為證:依《藥事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由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且達標準的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管理的中藥販賣業者,近十年來從514家成長至1,417家,成長近三倍。其中90%、共1,279家皆由具備中藥專業訓練的藥師駐店管理,顯示中藥專業人力供應穩定且持續擴增,產業早已具備專業化基礎,無須為少數不具專業背景者開後門。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訴求不是為了職業保護,而是每一位藥師都深知錯誤用藥的代價。當藥品可以由非專業人員直接提供給民眾時,民眾將面臨錯誤劑量、不當藥材混用等風險,本會仍重申,中西藥都是藥,需高度辨識與專業知識,絕不能容許「誰都能賣」的現象發生。

最後,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若政府執意無視法律與專業、讓非藥事人員繼續留在中藥產業,將對全民健康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並呼籲所有關心健康的民眾,支持藥師、支持專業,共同監督政府,確保每一劑進入口中的藥品,都是安全、可靠的,藥師會堅守專業,為全民用藥把關,絕不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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