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保單扣押4-2》被扣保單10件有7件是健康、傷害險 金管會、司法院緊急補破網

風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3月12日03:06 • 發布於 2025年03月12日00:50 • 謝錦芳
最高法院大法庭第897號裁定後,許多債務人的健康險或傷害險也被扣押,而且占比高達7成,民怨不小。(資料照,顏麟宇攝)

人身保險有4類: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最高法院大法庭第897號裁定文只提到「人壽保險(即壽險)」的金錢債權可以強制執行,並未觸及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實務上卻是許多債務人的健康險或傷害險也被扣押,而且占比高達7成,民怨不小。

根據金管會從全體壽險公司調查的數字,2023年第1季至2024年第3季,國人向壽險公司投保的人身保險,主約算1件、附約算1件,共有92.8萬件被法院扣押,其中,健康險與傷害險的件數占比高達7成。也因如此,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年1月22日在新春記者會上答覆媒體詢問時,樂觀地認為,未來保險法修法通過,明定健康險與傷害險不可以做為強制執行標的後,「這個排除就會解決7成以上的爭議案」。

她在市場擺攤,醫療險被查扣生活雪上加霜

高曼(化名)是單親媽媽,60歲,有3張保單,壽險附加醫療險、癌症險,去年9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借款,才得知保單被扣押。她原本跑單幫進口精品,經歷921大地震、美國911事件、SARS疫情等衝擊,積欠卡債,由於卡債利率高,最初積欠的100多萬債務,現在變成1000多萬,連自己都嚇一跳。

這些年來,高曼到處兼差,把孩子帶大。10年前檢查發現罹患乳癌,手術後無法正常上班,曾經到市場擺攤。最近因甲狀腺腫大開刀,想申請保險給付,但醫療險保單卻被士林地院查扣了。她說,「我可能運氣不好,做生意失敗,又要住院開刀。醫療險對我很重要!」

中華民國壽險公會副秘書長金憶惠受訪時也談到,有一些債務人除了是要保人也是被保險人,而且正處保險事故發生中,「我們舉最典型的例子,債務人罹患癌症,他的癌症保險,不管是主約或附約,他本來就是靠著這一張保單的保險金給付在做化療或放療,但這張保單被扣押終止掉了,那不是要他的命嗎?」

為了避免保單遭亂扣押,金憶惠回憶,金管會趕緊在2023年12月18日修訂〈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81條與197條,規定主約遭強制執行時,1年期的附約不能隨主約遭強執而終止,保障期間超過1年的長年期附約,在某些情況下也不能隨主約而終止。

司法院也在金管會提供建議下,於去年6月17日發布「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明定壽險主約若被法院強制執行,健康險與傷害險附約應予以保留。不過,法院在執行實務上仍相當混亂,壽險公會進一步在去年9月,在取得司法院共識下,針對法院函查,一律只提供債務人(要保人)的壽險投保資料,其餘三類(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不再提供。

人身、人壽保險搞不清?司法院:強制執行標的不限壽險

最高法院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做出第897號裁定後,兩年多過去,壽險界對於法院在執行面搞不清「人身保險」與「人壽保險」之事,一直頗有微詞,金憶惠受訪時坦言,「壽險公會接獲法院函查債務人投保情形,發現各地法院的用詞不太一致,有的在公函中寫『人身保險』,有的寫『人壽保險』,這兩個名詞差異很大,人壽保險簡稱壽險,它只是人身保險四類商品中的一類,法院第一線執行人員的確會被質疑,是否搞不清楚人身保險與人壽保險的差別」。

針對外界上述質疑,記者詢問司法院,司法院書面回覆表示,債務人的財產,凡具金錢價值者,除若干情況,均屬其責任財產,得為強制執行標的。第897號裁定並未論及其他類型的人身保險。得為強制執行的標的,不限於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其他具金錢價值的人身保險(例如年金保險),並非當然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該書面答覆並提到,法院函查人壽保險或人身保險,是因為債權人聲請執行者表明要執行的標的不同所致。所以,各地方法院依法可以函查「人壽保險」,當然也可以查「人身保險」。

針對健康險與傷害險為何被扣押件數占7成,司法院的解讀為,要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多數選擇主約為人壽保險,並附加健康險或傷害險,也有些以健康險或傷害險為主約。執行法院執行債務人的健康或傷害險契約,包括這兩種形式,非僅對主約的形式而已。

保險法修正後可解決7成案量?壽險公會、資深法官都搖頭

為避免最高法院大法庭第897號的裁定殃及健康險與傷害險,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多次表示,金管會研議中的保險法修正案,將明定健康險與傷害險不可以做為強制執行標的,彭金隆並且樂觀地認為,修法把健康險與傷害險排除之後,將可解決7成以上的爭議案,不過,壽險公會與法界人士均抱持懷疑態度

金憶惠表示,從前(2023)年12月18日、去(2024)年7月1日到去年9月,金管會、司法院、壽險公會,針對健康險與傷害險豁免強制執行,做了那麼多努力,實務上已經把健康險與傷害險排除在外了,「為什麼我們這邊受理法院函查的件數沒有減少?今年前兩個月還繼續飆高?」

金憶惠說:「從保單強制執行來講,可以看到一些社會現象,政府的社會福利、社會安全、照顧的面向夠不夠?民眾的理財或風險管理概念夠不夠?」台灣社會到底發生什麼事了?欠債的人為什麼那麼多?隱藏在保單扣押底下的面貌,更需要關注。

不願具名的資深法官受訪時也對彭金隆所言,可解決7成以上爭議案持保留看法。他解釋,國內多數人都有投保壽險,只要主約是壽險,就會被扣押。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等債權人聲請保單強制執行案件不會減少,他們不知道債務人有哪些保單,都會遞件

書記官:保單強制執行新業務 法院第一線人員摸索中

法院強制執行標的一般包括債務人的薪資、存款、動產、不動產、股票等,大法庭第897號裁定後,保單強制執行是新業務。一位書記官指出,「地方法院第一線執行人員都在摸索中,每個司法事務官的法律見解可能都不一樣。」

她表示,「每張保險契約都不一樣,我們怎麼可能知道哪一張有解約金,哪一張沒有解約金。執行實務上,會先發出扣押命令,待保險公司函覆民事執行處,會告知可否終止,有無解約金可執行。」

在實務上,她指出,「債權人大部分是聲請人壽保險契約的終止解約金。健康及傷害保險依照執行原則是不予執行,但是否執行,要看債權人的聲請狀指明與否。」

葉啓洲:保險公司應主動為客戶保留附約

政大法學院副院長、法律學系主任葉啓洲認為,「保單是保險公司設計的,這完全是保險公司條款造的孽。如果主約被執行,保險公司應主動為客戶保留附約,就可解決問題。」

葉啓洲指出,大法庭879號裁定之後,「如果保險公司為客戶著想,萬一主約被解約,保險公司可以幫客戶保留附約,選擇不執行,這樣做才是替客戶著想。因為保險條款是保險公司設計的,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不執行。依他的了解,在大法庭作出裁定之後,南山與富邦等壽險公司對於客戶主約被執行,會主動替客戶把附約保留下來。」

「健康險與傷害險不應該被執行。」葉啓洲表示,健康險與傷害險很多是一年期,沒有解約金,既然沒有解約金,你榨不出錢,就沒有道理被終止。現在市場上有部分長年期或終身型醫療險,可能有解約金,但金額很小。(延伸閱讀:葉啓洲觀點)

陳俊元:保險是複雜金融商品 法官不一定了解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陳俊元指出,保險是很複雜的金融商品,法官不一定了解,在混亂情況下,大家的共識是稍微限縮保單強制執行的範圍,由於修法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司法院與金管會去年分別公布執行原則,做為各地方法院執行的參考。不過,司法院與金管會公布的是參考原則,沒有一定的約束力。實務上,台灣許多健康險、傷害險是和壽險綁在一起,當壽險主約失效,附約也失效。他認為,司法院公布的執行原則去年7月1日施行之後,健康險與傷害險被解約案件應會減少。

大法庭第897號裁定,講的是債務人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可以強制執行,但實務上許多健康險、傷害險,甚至連財產保險、強制車險都被執行了,導致亂象叢生。金管會、司法院緊急公布執行原則以避免殃及無辜,綜合來看,一方面是法律位階問題,其次是法官的認知問題,「強制執行法」是法律,而金管會與司法院的執行原則位階低,法官不一定遵守。從債權人的角度來看,想要獲得債權滿足,而法院第一線人員不清楚債務人名下保單有無解約金的情況下,就發出扣押令,於是引發亂象。(推薦閱讀:保單扣押4-1》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兩年來逾百萬保單被扣押 法院疲於奔命、債務人快沒命

從保單強制執行案件暴增亂象來看,金管會與司法院都公布執行原則,但位階低,效果還不明顯,未來除了加速修法,在實務面,可為法院第一線執行人員提供保險金融商品相關課程,加強他們對保險契約的認識。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車站驚傳跳軌!夫妻吵架大鬧「雙雙跳下月台」…火爆畫面曝光

三立新聞網
02

癌末獨旅! 翁入住飯店首日 竟遭竊賊偷百萬財物

EBC 東森新聞
03

天人永隔!同登「谷關七雄」夫突猝死 妻伴屍等待直升機救援下山

三立新聞網
04

大潤發安管賣場侵犯少女 監視器全拍下竟無人救!全聯連帶賠300萬元

太報
05

不是A片!妻翻老公手機見「裸女洗澡片」 一比對背景竟是嫂嫂

鏡週刊
06

批空軍退役中將附和中共唱衰台灣!名導爆弟兄看不下去嗆爆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