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男去年9月無照駕車行經南區,切換至慢車道時,未禮讓直行車,後方一名鄭姓少年騎車超速經過,為了閃避陳男車輛,往一名高姓行人撞上。高住院一天後返家,隔天照服員上門,卻發現他已屍僵死亡,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鄭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追查,陳男駕照已經被註銷,去年9月10日18時許仍駕車上路,行經南區五權南路時,要切換至慢車道,本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貿然從外側車道往右變換車道。
不料,後方一名16歲鄭姓少年騎車經過此處,且超速騎乘,為了閃避陳男車輛,人車往右側偏移,導致一名路過的高姓行人遭波及撞上。
鄭姓少年頭部外傷、下巴挫傷、牙齒脫位以及全身多處擦挫傷;高姓行人傷勢較嚴重,右側骨裂、閉鎖性骨折、頭皮開放性傷口、創傷性硬腦膜下積液以及全身擦挫傷等傷害。
高於隔(11)日一早出院,準備安心靜養,12日一早9點照服員上門關心時,卻發現高已經全身僵硬無呼吸,經救護人員到場,研判高已經死亡多時。
台中地檢署認定,陳男係犯無照駕駛過失致死罪嫌,近日偵結起訴;鄭姓少年未滿18歲,由警方移送少年法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