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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狠心!2萌幼犬裝紙箱丟橋下 飼主遭罰6萬元「終生不得再養」

TVBS

更新於 03月04日01:35 • 發布於 03月04日01:35 • 張貴翔
幼犬平安獲救,目前已被愛心人家領養。(圖/新北市動保處)
幼犬平安獲救,目前已被愛心人家領養。(圖/新北市動保處)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獲通報,在鶯歌區三鶯橋下處發現1紙箱內裝有2隻幼犬疑似遭人棄養,動保處隨即派員前往帶回幼犬並安置在板橋動物之家。後續動保處向警察局三峽分局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鎖定涉嫌重大之車輛並請車主到案說明,訊後依《動保法》開罰6萬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到狠心棄養的飼主。(圖/新北市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經查車主居住在桃園市,先前發現1隻流浪母狗,有餵養牠,但不到一個月的期間就生下小狗了,因無能力同時餵養幼犬,便將一些幼犬送養他人,後因聽信他人說三鶯橋下旁的三鶯部落會有人餵養流浪犬,便將2隻幼犬裝在紙箱內駕車去棄養,所幸幼犬沒有受傷,且活潑、好動的可愛模樣討人喜愛,很快便被民眾領養回家。

有民眾在三鶯大橋下發現2幼犬遭人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車主因棄養2隻幼犬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2隻幼犬依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裁罰共計新臺幣6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32條規定,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及同法第3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其列入飼養黑名單中,不得再飼養寵物。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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