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易洗錢 數位部要業者登錄
第三方支付淪為詐騙工具或洗錢管道,民進黨立委郭國文、鍾佳濱昨天要求強化監管模式,第三方支付應比照虛擬通貨模式,強制業者提出法遵聲明才能進行第三方支付服務。數位發展部表示,未來會請業者進行登記,但未說明時間,郭國文要求一周內回覆。
郭國文指出,第三方支付並非登記或許可制,主管機關難以掌握實際業者名單,更不用說追查業者是否遵循洗錢防制辦法,導致是否違法多仰賴司法單位調查,讓基層檢察官業務繁忙而反彈。
郭國文說,虛擬通貨也面臨「無法可管」狀況,但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要求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要求虛擬通貨業者必須完成法遵聲明才能以虛擬通貨為業,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他認為,同樣作法也可以套用在第三方支付業者,變成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透過「類登記制」,取得第三方支付業者名單,不僅能讓數位部掌握產業面貌,也加強監管力道,並讓銀行知道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合法業者,利於健全金融市場。
經濟部商業司統計,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業者高達一萬四四二四家,其中實收資本額為零的公司就有八五七○家,實收資本額在五○○萬以上業者只有五二一家。鍾佳濱認為,這些實收資本額為零的公司,根本沒有實際從事業務,更遑論法遵。
鍾佳濱認為,第三方支付沒有資本額限制,監管鬆散,成為詐騙業者、犯罪集團洗錢工具;法遵聲明不只是要業者負起防治洗錢責任,更是要數位部確實負起監管責任。
數發部平台經濟組長許福添表示,未來會請業者進行登錄,目前已在行政程序當中。不過數位部代表無法當場回復登記完成具體時間,郭國文要求一周內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