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人士」稱沒收吳思瑤罷免案 中選會轟:胡亂造謠、法盲程度甚深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23日送出2400件更改領銜人同意書,經台北市選委會查對有700件非原罷免提議人,未達提議人總數2分之1以上的規定,換將失敗。網傳中選會沒收吳思瑤罷免案,中選會今(29日)說,有心人士刻意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既未經查證相關規定,也未瞭解事實基礎,未細看回函內文就胡亂造謠。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天接受網路節目「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說,中選會應公開講哪些份數不合格,否則就是黑箱作業,且也應該給罷團補件機會。她也提到,中選會法務處長答詢曾稱6月7日前送更改領銜人同意書就都能辦理,罷團可利用時間補件,但現在中選會卻直接沒收吳思瑤罷免案。不過,中選會強調,該篇新聞稿並未指名特定人士。
對此,中選會說明,罷免案的提議人、領銜人、備補領銜人與被罷免人的法定權利,均受法律保障,如「公職選罷法」第76條第8項明文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2分之1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一次為限」,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也依法辦理。
中選會指出,北市1選區立委罷免案提議人林姓人士23日已提出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的同意書,但台北市選委會查對結果,該罷免案提議人人數2分之1為2054人,經查對總收件數2399人,屬原提議人人數1677人,非屬原提議人人數700人,屬原提議人重複簽署同意書者22人,並未符合公職選罷法規定。
中選會說,依此,詹嘉文依法自不得遞補為領銜人,該罷免案領銜人依法仍為張克晉,中選會27日以中選務字第1140022717號函知林姓人士並副知該地罷免團體。但有心人士卻還是刻意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既未經查證相關規定,也未瞭解事實基礎,更未就回函內文詳予閱讀,就胡亂造謠還刻意明指暗示中選會或台北市選委會沒收特定罷免案,實在令人遺憾。
中選會也說,提出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人名冊,依法應由罷免案領銜人填具罷免連署函1份,檢附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1份,於規定期間內向主辦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連署函並應經領銜人簽名或蓋章;如非由罷免案領銜人親自送件,則依法依規請受委託之人提供該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委任書,並請受委託人出示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工作人員核對,以依法辦理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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