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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闖商店「大包糖果塞手提袋」!業者PO高清畫面:3天不還錢就告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9月10日09:55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0日07:45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店家在臉書社群PO文指出,有名女子在9月9日晚上7時多,進入台南市北區臨安路二段知名日本商品老店,涉嫌偷了一包大約250元的糖果放進手提袋,而後拿了1包小的食品到櫃台結帳後離去,店家從監視器影像看到整個作案過程,將影像PO網,限時3天還錢,否則要提告。

店家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出:「認識這位小偷的朋友,請她快託人拿250元來還店家,3天內沒見人拿錢來,還即報警,有拿來就保留法律追訴權,暫不報警,生意薄利,老闆都賺微薄吃飯錢而已!」。

PO出影像中,有1名女子在店內挑選食品,而後相中1包食品,塞入隨身攜帶的手提袋內,而後挑1包小包的食品到櫃台結帳後離去,但在櫃台結帳的影像中,該女子卻未將手提袋中的商品拿出。店家事後發現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而將影像PO網,且影像涉案人面貌十分清楚。

PO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網友說:「不用保留追訴權了,公訴罪直接抓了」、「 唉,没錢就別吃嗎這樣好看嗎都幾歲了丢臉丢到家了」、「 公訴罪警察看到了就沒有餘地了」、「 居然有這種好吃到讓人想犯罪的糖果,我一定要試試看」、「 報警了啦~ 正好教育一下,還等什麼」、「有這樣的老闆給他機會若還不懂珍惜那真的可悲」、「 好丟臉喔~老闆佛心,快去還錢吧!」、「現在店家都有裝監視器,還敢偷!」。

據了解,竊盜屬於公訴罪,一旦警方發現介入偵辦,就算日後還錢和解也是會被依竊盜罪嫌函送檢方偵辦,僅為250元的糖果而吃上竊盜官司,實在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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