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一名林姓警員去年8月間辦理移工遺失物案件,卻向移工套話提款卡的密碼,盜領近10萬元,遭到警局免職。桃園地院依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另需進行義務勞務240小時。可上訴。
檢警調查,中壢警分局林姓前警員去年8月17日上午9時間受理錢包遺失物,同日11時失主菲律賓移工到警局報案,未料林男僅受理報案,並未將錢包還給該移工,還向移工套話取得提款卡密碼,盜領移工9萬9千元現金。
全案因移工於9月18日發現帳戶存款遭盜領,報警處理後才發現是林姓警員盜領,林員於東窗事發3天後遭到警局免職處分。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為了個人利益,私自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的財物,非法盜領9萬9千元,減損公務機關執法的威信與名譽,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林男坦承犯罪,並與移工以支付1萬5千元達成和解等情狀,依法判林男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向公庫支付15萬,另需進行義務勞務240小時。可上訴。
留言 110
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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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的素質怎麼越來越差⋯⋯⋯幾乎每個月都有案例
2024年08月08日16:02
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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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還能緩刑?真敢判,請問是哪位恐龍說來聽聽,e04
2024年08月08日16:00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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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來台灣的辛苦錢也要幹真的很垃圾,敢這樣偷也很明顯把外籍勞工當白痴。
2024年08月08日16:14
Chung Yao Hsiao~御F20
判這麼輕,哪有慘!😡
2024年08月08日16:12
冬踏曲覓
哇!Z時代,年輕警察的水準耶。
2024年08月08日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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