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第二行政園區300萬元規劃 被批回到原點浪費公帑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於2018年以300萬元進行第二行政園區規劃招標,由於評估地點,除舊司法園區作為中繼園區外,其餘為中路1-16號埤塘附近、綠線捷運G12區段徵收土地,都是土地尚未取得,昨遭多位議員批浪費公帑,第二行政園區規劃又回到原點。
秘書處長許淑真說,當初規劃案是將各議員建議案進行通盤檢討,最後將就舊司法園區作為中繼園區,至於第二園區規畫案初選地點,一個在桃園、八德區交界的國際路中路1-16號埤塘附近,另一個是捷運綠線G12站周邊(中正北路、同安街、蘆興南路口),目前仍需要再盤點其他合適地點等相關工作。
議員黃敬平、陳韋曄指市府花了300萬元可行研究先期規畫費,錢花完之後就不了了之;議員周玉琴諷刺「這300萬元真好賺」;議員張桂綿、黃家齊強調,既然選出兩個地點,就要進入下一階段評選工作;議員黃婉如說,第二行政園區議題只是助長炒地皮。
議員黃崇真則建議,第二行政園區應該遷往青埔;議員許家睿說,由於升格後員額遽增,讓眾多局處在外造成民眾洽公不便,桃園除桃園、中壢外還有青埔都會生活圈,應以此為基準選出第二行政園區地點;議員楊家俍說,秘書處答覆完全沒有工作期程目標,市政府要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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