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又亂立法! 沈伯洋:棄保潛逃罪前2條就錯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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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稿 05-13 00:47更新時間 05-14 06:31
黃筱薇/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及「棄保潛逃罪」。民進黨立委沈伯洋13日晚間直指藍白又聯手亂立法,雖然修正案有其道理與必要性,但單看「棄保潛逃罪」前2個條文內容,就犯了6個錯誤。律師林智群也直言,有時「法律沒訂好,比不訂更慘!」
沈伯洋週二晚間發文討論當天三讀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增訂的棄保潛逃罪,讓外界知道該修法表面上看相當正面,但錯誤百出,「今天藍白立委推棄保潛逃罪,乍聽好像有道理,但仔細看就知道,根本是亂立法。台大法律系黃種甲教授在今年的論文說『棄保潛逃罪,並無增訂必要』。我覺得可以討論,但先來讓大家看,藍白版本才前2條,就犯了多少錯誤……」
「第一,無保潛逃不罰:按照藍白條文邏輯,反而變成疏漏;第二,漏加重:只修第161條,卻漏了162條,刑度變成沒有差別;第三,重罪輕罰:棄保潛逃(多了保釋金)竟然比羈押中脫逃還嚴重;第四,漏實行行為:『逃匿』、『藏匿』實行行為沒寫,『未到庭』就該當;第五,主體漏寫:忘了寫清楚制止的主體;第六,加重錯置:用法院審理進度來決定要不要加重。」
沈伯洋搖頭表示,「2條就錯6個點!後面還妨害司法問題更多,比如司法體系的『關說』要處罰沒錯,但是如果『施壓』呢?我們的版本有施壓,但是藍白卻不敢訂進去。因為他們北檢前面的集體施壓,都有機會符合他們自己講的妨害司法。跟法盲溝通真的很累。還要一直提修正動議幫他們亂訂的法條擦屁股。疑?你說他們有法學博士?嗯。更累。」
林智群也轉發沈伯洋的貼文直言,「法律適用,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可是,立法,更難!一條法律的制定,都要研究很多年,找一堆外國立法例,進行徹底研究,要跟台灣原本法律做搭配,要開很多次會,找學者專家,找實務界(法官、檢察官)來反覆確認,推出來的法律,才比較可行。法律沒訂好,比不訂更慘!因為連法官檢察官都不知道該怎麼適用,被告根本就是白老鼠。然後藍白立法委員再來說,『窩也不知道會這樣……』」
林智群直言,「黃國昌這些人從去年到現在,都在犯相同的錯誤!就是自己能力有限(一個法學博士寫國會擴權法案可以搞出99個違憲點,你就知道立法有多難,黃國昌有多白癡),不能閉門造車,結果還是一意孤行,每次都到三讀(三讀本來應該只是文字修正,不能變更版本),才用『修正動議』方式提出最後版本,沒人事先知道最後版本,要怎麼討論?這樣的修法結果就是慘不忍睹!一般人撞牆撞幾次,總會調整自己行為,黃國昌就是撞牆撞到死也無怨無悔,反正死的是別人,不是自己。藍白通過的法案根本就是盲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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