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特別股、普通股現金股利8/22發放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101)台泥-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放110年度特別股股息、普通股現金股利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本公司111年5月2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以下同)6,116,173,400元,發行新股611,617,34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於111年6月23日申報生效在案。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特別股股息350,000,000元及普通股現金股利6,116,173,402元。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901030水泥製造業。
2、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3、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4、C901990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5、B601010土石採取業。
6、F111090建材批發業。
7、F211010建材零售業。
8、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9、F401010國際貿易業。
10、G801010倉儲業。
11、C601030紙容器製造業。
12、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3、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4、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1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85,000,000,000元整,分為8,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普通股6,125,234,002股,及特別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3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15人,含獨立董事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自104年6月18日起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替代監察人)。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39年11月1日,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111年5月26日。
(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金額、發行條件及權利義務:
1、特別股股息350,000,000元,每股配發1.75元,及普通股現金股利6,116,173,402元,每股配發約0.99928258元,股東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每位股東分派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11,617,340股,每股面額10元,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分派之,每仟股無償配發99.928258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其所產生之股份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實際配股數將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發放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股票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額69,368,513,420元,分為普通股6,736,851,342股及特別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財務報表:本公司依規定按時申報證券管理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一)增資計劃用途:充實資金及考量未來發展需要。
三、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及增資配股作業相關日程如下:
(一)茲訂定民國111年7月27日為普通股股利及特別股股息之除權除息基準日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1年7月23日起至111年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7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本次特別股股息及普通股現金股利自111年8月22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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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