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述/郎亞玲】
「摘星山莊」和「天外天劇場」同在台中市,前者在潭子,後者在東區,看似無關,但同為古蹟的身份,誰料命運卻大不相同。
歷經胡志強、林佳龍、盧秀玉三任市長,一共七年(2014-2021)的爭議,「天外天劇場」建築結構體變更、地主異議、審議程序粗略、中央地方職權不明等因素,使「文化資產保存法」失靈。當去年11月11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文化部將天外天劇場列為暫定古蹟的公告,否定文化部文資局主動積極維護文資保存職權之作為,等同將天外天劇場送上了斷頭台。當大家忙著跨年、迎新春的同時,所有權人已不耐等待,伺機而動,在無拆照的狀況下,令工人與怪手都進入了劇場內展開拆除解構的工作。
曾經為保存運動努力多年的文史研究者陳建融,一貫冷靜地默默在臉書上發表「天外天劇場保存運動大事紀」,並整理著劇場在日治時期與戰後的演出單位與類型,他寫道「尤其是戰後的各色演出型態或檔期安排,完全顯示出一家戲院如何在愈趨競爭的娛樂產業環境下,想方設法生存的見證,也是台灣影劇發展史的縮影。可惜目擊這一切精彩內容的發生地,在地方、中央可作為而不作為的姑息下,已於今年2月全然拆除殆盡。我寫的詞彙是可惜,但其實還帶著恨意。」另位長期關注保存的健將留之助,即便知道自己投注無數心力奔走的「天外天劇場」完整保存大勢已去,仍每日到現場記錄工人拆除狀況 ,看著建築體在眼前頹圮崩壞的心情,令人不捨,但他說道「天外天不會那麼快落幕的,不能讓開發者覺得違法強拆文化資產是可行的」。
反觀位在台中市潭子鄉的「摘星山莊」,列為縣(市)定古蹟已經將近25年,期間歷經修復,開放民眾參觀,引進文創產業,後實施委外營運制度,以促參法為依據交由民間經營管理,業已五年。在這占地近三千坪的園區,視野遼闊、門廳寬敞,紅磚灰瓦、飛簷花窗,水塘映月,花木扶疏,處處雕樑畫棟、美不勝收,1980年曾被建築師公會選為「臺灣十大民宅之首」,有「無處不雕、無處不書、無處不畫」之美譽。
瞧見導覽人員唱作俱佳、循循善誘地解說,由外而內、由上到下,每個房間,每個轉角,似乎都隱藏有趣的典故,和牽動人心的情節。家具物件井然有序,
滿眼思古幽情。加上進駐了許多藝文創作夥伴,在古舊的空間注入新思維、增添新趣味,如研發特色文創商品、古蹟小學課程,親子DIY手作活動等,讓遊客們除了欣賞古厝之美,更能發揮創造力,體驗藝術之美。其中每週六定期舉辦的「狀元抓周」活動,甚受年輕父母歡迎,在傳統禮俗中加入趣味和創意,讓古蹟不只是古蹟,也是生活的日常,足以讓全家人留下難忘的回憶。
如果我們以為「摘星山莊」順理成章成為縣(市)定古蹟,然後理所當然地取得官方經費挹注,並獲得修繕,那你就錯了。事實上,摘星山莊能保存至今,也歷經一段不短的歲月掏洗沖擊。轉捩點是1983年(民國72年),日本古蹟修護專家岡崎、高端二位,直言摘星山莊為台灣古蹟中保存最完整、最具古樸風貌的建築,乃激起國人對這座古宅的重新審視。同樣是經過1997年地主將之賣給建商,面臨被拆除的狀況,但經當時立委謝啟大邀集内政部、文建會、行政院主計總處等中央政府及省政府、縣政府相關單位極力搶救、折衝、溝通,最後逃過一劫,被列為縣定古蹟。
「天外天劇場」在古蹟認定上的反覆過程,究竟出了甚麼問題?答案也許莫衷一是。但古蹟不會說話,他需要有力的代言人(民意)和有魄力的政府決定他的命運。除了空間硬體的保存,文史工作者陳文玲表示:「硬體建築的保存修復固然是前提,活化的部分前端沒有同步發包文史調查、專業策展、博物館室內空間規劃設計以及精準的招商……問題也將層出不窮」。總之,一個欠缺記憶的國家無法回顧歷史,一個沒有想像力的國度也無能前瞻未來,於此,我們對自己的城市終將永遠是一個過客。建築有心跳,老屋會呼吸,他的生與死,都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中。
-----1871年(清朝同治10年)林其中開始興建摘星山莊,1879年(清朝光緒5年) 園區建築群完工。至2021年(民國110年)保存良好,142歲繼續存活中。
-----1933年(日昭和8年),吳子瑜於其父吳鸞旂的私人戲院-怡園原址,創建天外天劇場,於2021年(民國110年)宣告死亡,享年88歲。
(本文作者郎亞玲,東海大學中研所碩士,頑石劇團藝術總監,逢甲大學、大葉大學講授表演與劇場,前大溪藝文之家、前鄧南光影像紀念館藝術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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