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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操作槍納管 軍事迷:限縮玩家空間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10月13日00:37 • 發布於 2020年10月12日14:2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6月12日生效,以往稱為「操作槍」的槍枝如今視同模擬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原持有操作槍民眾須在12月11日前報備合法持有或繳銷,否則最高罰20萬元。高雄警方累計接獲40多把槍,申請鑑驗是否為修法後公告查禁的模擬槍;屏東警方接獲報備11把、報繳6把。有收藏家、軍事迷認為將限縮玩家空間,也可能汙名化「玩具槍」。

高雄警方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查禁的模擬槍,指外型、構造及材質類似真槍,具槍機、撞針及裝填子彈等裝置,警方查獲改造手槍,都是利用模擬槍通槍管後,變成具有殺傷力槍枝,新法修正後,俗稱道具槍的操作槍同列模擬槍受管制。

警方提醒,持有模擬槍者應在12月11日前到戶籍所在地警分局,辦理報備合法持有或自願繳銷,否則最高可罰20萬罰鍰,如改造模擬槍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即使未具殺傷力,將處30萬以下罰鍰。

一名生存遊戲玩家說,現行規範的操作槍又稱道具槍,與生存遊戲玩法較無關聯,操作槍主要是收藏家或軍事迷購買。

有愛好模擬軍事、歷史情境的玩家對是否要將愛槍送交警方報備感困惑。屏東一名玩具業者說,修法後限制多,決定將未售出的庫存操作槍交廠商處理,不再販售。

屏東警方說,操作槍合法與否,關鍵在槍管、撞針孔是否貫通。玩家憂心玩具槍遭汙名化,警方解釋,此次修正未涉及低動能的遊戲用槍,如空氣槍、瓦斯槍、電動槍等,熱愛仿真槍的玩家仍可依法登記收藏,無須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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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槍店內陳列的仿真玩具槍,款式琳瑯滿目。記者陳弘逸/攝影
玩具槍店內陳列的仿真玩具槍,款式琳瑯滿目。記者陳弘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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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85℃
    直接開放民眾買真槍不是更適合? 黑道馬上變龜兒子怕死
    2020年10月13日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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