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混血少女遭虐殺焚屍…兇手判無期 老父懇求改判死刑
林姓台日混血少女23年前遭殺害、焚屍,案子直到去年一名目擊男子指證,檢警重啟調查,查出是男子潘子鑑、女友陳諭詩夥同另兩名男女擄走林女,剃頭、毆打殺害後焚屍。桃園地方法院認為兩人手段凶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檢察官和林父求處死刑,但潘和陳諭詩都否認殺人。
陳諭詩和潘子鑑已分手多年,兩人還曾互告,她還吃上誣告罪。陳諭詩今突改口否認殺人,她說原以為只要「在現場」就是殺人,但經羈押8月才發現自己未犯殺人罪。
1998年12月9日下午,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速公路的一處涵洞草叢遭發現有具女性焦屍,面目全非、身分不明。當時古姓目擊者報案,檢方相驗屍體,但沒能確認被害人身分。去年五月,一名男子舉報,稱目擊案發經過,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循線查出是潘子鑑(42歲)、陳諭詩(43歲)、男子吳昶弘(40歲)和陳姓女子(38歲)所為。
檢方調查,當年林姓少女離家,受僱四名嫌犯合夥經營的檳榔攤,當時潘男為義務役軍人,擔心吸毒遭被害人檢舉,同時懷疑檳榔攤營收款短少是被害人所為,拘禁剃光頭髮、痛毆,林女一度逃離被抓回,最後被潘等人持開山刀砍殺、絞殺慘死。
去年8月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4人,檢察官痛斥4人泯滅人性、推諉卸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審理時,林父說女兒與四人沒有深仇大恨,卻「死得很悽慘」,請求法官重刑「否則對不起女兒」。
潘坦承參與棄屍、焚屍,但否認殺人;陳諭詩則坦承殺害林女,供稱案發後多次想自首,但沒有勇氣。桃院審酌二人手段、犯罪動機,認為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共犯吳昶弘在逃通緝中,陳姓女子因犯案時僅15歲,由少年法庭審理。
兩名被告和檢方皆上訴,檢方認為「判太輕」,應求處死刑。潘子鑑則表示他當時服役休假,在事發地一樓休息,是吳昶弘跑下樓說「失手打死『日本妹』」,他僅承認棄屍、焚屍。潘的律師表示,死者從被拘禁、凌虐到死亡、棄屍,前後約6天,潘沒有逃兵或不假離營的紀錄,不可能參與整起犯罪;陳諭詩和潘分手後鬧翻,立場與潘對立,質疑陳女說詞。
潘的律師說,其他被告或證人一開始都沒提到潘子鑑參與殺人,也質疑目擊者說看到「中年男子焚屍」的說法,一口氣聲請傳喚8、9名證人。
陳諭詩則說自己當時在賣檳榔,他和死者沒有恩怨,沒理由殺她,但她看到潘子鑑、吳昶弘、陳姓女子都現場。
林女高齡71歲的父親今也出庭,但他委由告訴代理人發言。告代表示,兩名被告手段殘暴、人神共憤,且至今否認犯罪、相互推諉責任,犯行已符合兩公約「最嚴重之罪」應處死刑。高院定5月13日續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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