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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眼睛遭傘骨戳傷! 投訴人控對方神隱喊「告到底」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7月05日19:38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3日10:33 • 華視

眼睛被稱為靈魂之窗,很重要、但也很脆弱。但有民眾擔心又生氣,因為他6月28日被路人的陽傘戳到左眼,導致創傷結膜炎。對方隨即道歉,在溝通跟確認聯絡資訊後,雙方私下和解。只是他現在出面怒控,對方對於診斷書跟賠償的訊息,從已讀變成不讀不回。當事人透露已經驗傷,如果對方持續神隱,將告到底!

投訴人林先生說:「傘骨從上方的墨鏡穿過去。」林先生戴著墨鏡頂著豔陽出面控訴,自曝6月28日被雨傘戳傷眼睛,還得包紮成這樣子(放照片),但對方事後不理不睬,越說越氣。

投訴人林先生說:「當下直接刺到我的眼睛,然後我當下是直接痛到蹲坐在地上,我就直接邊走邊哭,我還哀號這樣子。」林先生還原事發經過,當天被一名王姓男子的陽傘傘骨戳到眼睛,直言當下好險有墨鏡擋掉大部分傷害,而對方也立刻道歉,經過溝通跟確認聯絡資訊,雙方決定私下和解,而傷勢經醫院診斷,左眼創傷結膜炎。

醫囑建議要休養3天並追蹤治療,但林先生指控,當天對方沒有陪他去醫院就算了,後續對於診斷書跟談賠償的訊息,從本來還有已讀,到後來不讀不回。投訴人林先生說:「就診當天的狀況他都是已讀不回,然後後來就直接不讀不回,我覺得他也把我拉黑了。」也秀出當天照片眼睛紅腫疼痛,只能緊急先用冰塊冰敷。

林先生無奈表示,當時對方展現出誠意也有道歉,才會選擇私了,沒想到換來這種下場,還說對自己選擇善良很失望。投訴人林先生說:「然後就是要特別照顧,我連洗澡都要戴蛙鏡,他說碰到水會更嚴重,我等等就是會去提告,因為我覺得說即使沒辦法傷害罪成立,至少還有過失傷害是可以成立的。」直言已經驗傷對方想抵賴也抵不掉,3號回診並下達最後通牒,若對方持續神隱,將告到底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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