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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5億高中生墜樓 中檢籲「相關人士」勿憑主觀臆測犯罪情節

鏡新聞

更新於 2023年05月21日09:39 • 發布於 2023年05月21日09:31 • 鏡新聞
五億高中生墜樓欄杆驗出配偶指紋。(資料畫面)
五億高中生墜樓欄杆驗出配偶指紋。(資料畫面)

發生在台中的五億高中生墜樓案,連日來引發諸多揣測,家屬今(21日)請法醫高大成協助檢驗遺體,台中地檢署下午聲明指出,刑事案件偵辦,須以法律為依歸、證據為憑據,相關訴訟程序外之意見固可為檢察官辦案參考,然認定犯罪事實之事證(包含供述或相關鑑定作為),仍均須經由嚴謹之法定證明程序為之,檢察官已指揮司法警察進行相關偵查作為,呼籲相關人士請勿僅憑主觀臆測推論相關犯罪情節,給予司法純淨之辦案空間。

台中地檢署下午說明,本署於5月5日接獲警方報驗後,檢察官隨即於同日進行相驗程序,及訊問死者家屬、夏姓被告等人。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完畢,認其涉有殺人罪之犯罪嫌疑,惟無羈押之必要,爰諭知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並於同月 9 日進行解剖鑑定。

中檢表示,檢察官於完成相驗及解剖程序後(尚待解剖鑑定報告),大體已發還家屬。檢察官於執行上開法定程序時,均已充分給予家屬陳述意見之機會,至於家屬在訴訟程序外之相關言論及作為,本署予以尊重。

中檢強調,檢察官為法定公益代表人,刑事案件之偵辦,須以法律為依歸、證據為憑據,是相關訴訟程序外之意見固可為檢察官辦案之參考,然認定犯罪事實之事證(包含供述或相關鑑定作為),仍均須經由嚴謹之法定證明程序為之。

檢方指出,本案偵辦期間,檢察官業已指揮司法警察進行相關偵查作為,以釐清事實真相。本署呼籲相關人士請勿僅憑主觀臆測推論相關犯罪情節,給予司法純淨之辦案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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