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喊武統遭限期離境 事實查核中心董座批裁決「有瑕疵」遭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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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明/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配網紅「亞亞」劉振亞因鼓吹武統遭廢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她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處分,北高行同日裁定駁回聲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董座、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跳出來幫亞亞說話,認為北高行的裁定「有瑕疵」,結果引發炎上,大批網友灌爆查核中心臉書。
亞亞過去因時常在其經營的抖音平台散佈武統言論,日前遭移民署依法廢止依親居留許可,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並要求限期離境,逾期將強制驅逐。這是我國首次認定有中配違反《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予以廢除居留許可的案例,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
20日,亞亞在名嘴謝寒冰陪同下現身媒體鏡頭前打悲情牌,表示希望能繼續留在台灣陪她的3個小孩,不想要弄到「骨肉分離」。21日,亞亞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處分,但北高行指出,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20條第1項「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予禁止」,劉女在抖音顯然有鼓吹戰爭宣傳的事實,此項事實客觀上已足以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故裁定尚無准許停止執行的必要,因此駁回劉女聲請,可抗告。
沒想到事實查核中心董座羅世宏昨天(23日)發長文聲援亞亞,批北高行未能充分展現法院應有的保護人權的擔當。羅世宏在文中表示,北高行混淆「鼓吹戰爭」與政治言論,誤用國際人權公約,稱ICCPR第20條第1項應該是「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我國雖於2009年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將ICCPR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納入國內法體系,但至今我國法規中並無任何具體法律條文,將「鼓吹戰爭的宣傳」明文定義為違法或予以禁止。
羅世宏接著說:「ICCPR第20條僅為對締約國的立法義務性規範,而非可直接對個人處以不利處分之明確法律條文。倘若我國政府認為該條應予落實,應由立法院明確制定相應法律,規範哪些行為構成『鼓吹戰爭』,並明定其法律效果與執法標準。在法律尚未具體化之前,任何以此作為處罰依據之行政行為或司法判決,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罪刑法定主義之虞。」
羅世宏認為,劉振亞的言論雖然激進,但主要是政治觀點表達,沒有具備組織、資助、計畫或動員暴力之事實,也未構成即時、直接的戰爭行為煽動,北高行未就劉女言論內容嚴謹分析,就一律歸類為「鼓吹戰爭」,有過度延伸解釋之虞,削弱了政治性言論的憲法保障地位。羅世宏還質疑,移民署撤銷劉女居留許可與限期出境之行政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片面認定當事人涉有「國安危害」就撤銷居留並命其出境,使劉女的「家庭權」被視為可犧牲之利益,其兒女被迫失去母親,與國際人權標準明顯不符,「捍衛國家安全,不應以犧牲人權為代價」。
羅世宏的長文曝光後意外引發炎上,大批網友湧入事實查核中心臉書砲轟,「原來事實查核中心是依照自己的觀點查核」、「五桶中配查核中心」、「一直以來你們查核哪方都會被打成對方側翼,還因此幫你們澄清,但最近立場真的偏頗」、「要不要改名中國事實查核中心?」、「跟處置有啥屁關係?中配宣揚武統就是事實」、「事實查核中心能不能正確反應事實,這事也需要被查核了」、「事實查核中心的看法愈來愈偏頗了,尤其是羅世宏對中配的言論,讓人無法認同,自毀公信」。
政治工作者周軒也跳出來表示,「兩公約(ICCPR、ICESCR)的精神是要保衛人民的人權不被侵害,是要保護每個人有安全生活的權力。結果今天事實查核中心的董事長卻把這樣的精神拿來幫一個中配亞亞護航,說法院沒有保護人權的擔當。要我說,我要大大讚賞法院的判決。你們有保護台灣人民不受恐嚇威脅的擔當!」
此外,臉書粉專「孟買春秋」還發現,羅世宏批北高行裁定有瑕疵的那篇貼文,附上2張「黑熊學院」粉專貼文底下有網友針對中配留下極端言論的截圖,忍不住怒批:「羅世宏發長文替鼓吹武統的中配感到不平之外,還上傳了兩張圖片。網路上的極端言論他特地以紅線與黑熊學院圈在一起,用意什麼?這根本不是黑熊學院的立場,但他如此做了,而且發了兩張。應該譴責的是這種偏激的留言者,為什麼要跟黑熊學院圈在一起?我可以說用暗示抹黑黑熊學院,是事實查核中心的立場嗎?最基本的不惡意影射都做不到應該是鄉民,不像是事實查核中心的董事長、傳播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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