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斡旋單、要約書「分不清楚」?專家分析2差異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1月20日09:02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0日09:03

財經中心/徐詩詠報導
買下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是許多人努力的目標。不過,房市中古屋物件千百種,要遇到適合自己,又符合預算的機會真的不多;不少人會利用斡旋、要約書,委託第三方仲介向賣方出價,來表達自己購屋的誠意。有房產專家也透露,斡旋契約跟要約書兩者的差異,並提供買方出價前應注意的重點。

永慶房屋表示,當買方看到中意的物件時,斡旋契約與要約書都能向賣方表達購買的意願。當買方喜歡某一物件,先拿出一筆錢,向賣方表達購買誠意與請房仲經紀人員協商價格,這筆錢即稱作斡旋金。斡旋金的金額通常為5至10萬元,若協商成功,斡旋金即轉變成買賣價金的一部分,如賣方同意以買方出價價格出售,並將斡旋金轉為定金時,即視為買賣契約已成立,但若協商失敗,斡旋金將會全數退回給買方。買方也可以選擇以要約書來表達購買意願,要約書為記載購買房屋意思之文書,一樣會交由房仲經紀人與賣方協商,若是賣方未在要約書所載日期前同意出售,則要約書失效,若賣方同意並於要約書上簽名,則代表雙方達成合意再約定簽署買賣契約時間。
對此,永慶房屋客法部經理陳繼先表示「無論是斡旋契約或是要約書都是用來表達購買意願,房屋交易金額龐大,建議在簽立斡旋契約或簽要約書之前,應該要先查閱相關謄本等資料,了解房屋的歷史、現況再做決定」。至於在下斡旋前的注意事項,陳繼先說明「首先就是要找有口碑、保障的房仲公司,永慶房屋針對房屋買賣的交易流程提供六大安心保障,當買方斡旋或要約成功,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後,為了讓買方可以安心付款,賣方順利拿到款項,將開立價金履約保證專戶,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陳繼先補充,當買方決定簽立斡旋契約或要約書之前,要知道買賣房屋屬於高金額交易,應具備正確、嚴謹的心態出價,更不該把斡旋當作是遊戲,以隨便出價的想法來買房屋,不僅容易造成問題,讓賣方感到困擾,甚至是斡旋金遭到沒收或依要約書條文賠償,不僅受到損失,同時也讓自己的買房之路不順遂,建議消費者在出價前可先瞭解周遭實價登錄行情,更有機會順利成交。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糖2025稅後淨利破紀錄 董座宣布員工普發3600元

中央廣播電臺
02

富到流油!台積電豪擲10億掃貨債券 手握4,300億現金曝光

三立新聞網
03

證交所出手了!記憶體廠十銓遭列處置名單

EBC 東森新聞
04

國安基金護盤279天退場 帳面獲利64.4億元

中央通訊社
05

快訊/網紅翻車!雷虎怒轟Cheap沒專業 祭證交法天條捍衛商譽

三立新聞網
06

54歲存款百萬,過簡單生活卻崩潰!「遇一事」她驚覺:什麼都沒有最可怕

商周.com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