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大樓磁磚砸壞遮光罩 屋主求償卻差點得不償失
高雄市楠梓區一戶葉姓人家在颱風凱米來襲期間,12樓住家陽台的遮光罩遭大樓脫落的磁磚砸壞,因而向管委會求償重作遮光罩的1萬7千元,法官雖認為管委會有賠償責任,但因管委會要求折舊,最終法官只判需賠1700元,葉姓人家還需要負擔900元訴訟費,到頭來只拿回800元賠償費。
判決書指出,葉姓人家住在楠梓區的一處社區大樓12樓,去年7月26日晚上11時許,大樓外牆磁磚因不堪颱風破壞而剝落,砸毀葉家的陽台遮光罩,導致葉家被迫自掏腰包出17000元維修,葉家因此對管委會提告求償,認為是管委會沒有善盡維護外牆的責任,才會導致磁磚剝落。
管委會辯稱,住戶的遮光罩並不是大樓共有設施或設備,因此不是管委會需要負責修繕的範圍,希望法官駁回告訴。
法官認為,管委會確實對大樓外牆有義務善盡維護,且颱風來襲造成磁磚脫落時有所聞,砸破遮光罩的磁磚確實也與破損掉落位置的磁磚花色相同,管委會有責任妥善檢查大樓外牆有沒有不穩定的磁磚,並適時汰舊換新,以免發生磁磚剝落意外。
不過法官指出,雖然被害人可以求償,但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葉家人雖主張遮光罩支出維修費用為17000元等情,但因為遭砸損時,遮光罩約已使用32年,並非新品,依法應予折舊,最終裁定遮光罩折舊後的價格為1700元,判管委會需要賠償。
葉家雖然可獲賠1700元,但因為需要支付訴訟費用,除了100元由管委會負擔外,其餘900元仍要由葉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