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遛狗未拉緊繩子 他養的狗攻擊柴犬 連柴犬女主人也咬 判拘役30天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7月06日03:01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6日02:48

基隆市吳姓男子遛狗未拉好繫繩,讓狗衝向陳女飼養的柴犬,陳女保護柴犬時,也被吳男的狗咬傷。雙方事後對醫藥費等賠償金沒有共識,未能和解,吳男被控犯過失傷害罪。法官審理後,認定吳男犯行,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去年5月19日下午出門遛狗,走到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35巷21弄住處樓下開放場所時,吳養的狗看見陳姓女子帶出門的小型柴犬,情緒失控並想衝向陳女飼養的柴犬。

吳男未能緊牽住繫繩,導致他養的狗掙脫繩索控制,撕咬陳女的柴犬。陳女為阻止她養的柴犬被咬傷,用身體阻隔2隻狗,並動手制止,結果也遭吳男養的狗咬到手臂、腿部。

陳女的左大腿及右前臂多處遭吳男的狗咬傷,雙方事後對醫藥費支出協調不成,陳女報案。基隆警四分局調查後送辦,基隆地檢檢察官偵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吳男。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吳男對自己養的狗咬傷陳女,在警詢、檢訊及法官審理時的自白,與陳女指訴情節大致相符,並有陳女提出的傷勢照片、醫院和診所診斷證明書佐證,認定吳男犯過失傷害犯罪。

法官審酌吳男帶飼養的狗外出,不緊握繫繩,牢牢看緊犬隻,致使咬傷他人應予責難。吳男事後未與陳女達成調解,陳女受傷害未能獲得彌補,故不應輕縱。

法官考量吳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及曾有多次支出陳女就醫的醫藥費,並非分文未賠,兼衡吳男犯罪動機、過失程度、陳女傷勢程度及吳男自承高職畢業、未婚、賣肉圓維生等情狀,判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千折算1日。陳女在判決後,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吳男求償。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吳姓男子遛狗未拉好繫繩,讓狗衝向陳女飼養的柴犬,陳女也被咬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吳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11歲女童疑感冒未癒!赴陸旅遊返台昏迷…裝葉克膜搶救不治

三立新聞網
02

土方之亂讓營建業哭喊「乾脆去死」 國土署祭4解方:小貨車可裝GPS載送

太報
03

余家昶家屬回捐300萬善款至桃市專戶 延續愛與幫助

中央通訊社
04

美媒爆賴清德擬出席宏都拉斯總統就職典禮 總統府回應了

鏡報
05

「美女輔導長」轉傳長官黑函!傷領導統御被記過 打官司逆轉贏了

ETtoday新聞雲
06

鐵門關上來不及走?台電員工慘遭夾困當場死亡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